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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江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06 10: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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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将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及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促进标本兼治。

  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限时推进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现“整改一点、避免一类”。市委审计办、审计机关不断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关于廉江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


  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12个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总的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下,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整改完成时限大幅提前,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5年6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查出问题128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103个、分阶段整改20个、持续整改5个,分别完成整改85个、4个、1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13个,完成整改87个,到期问题整改率76.99%。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283771.65万元,已整改涉及资金123770.33万元,制定健全相关制度14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注重高位推进,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先后作出指示批示10次,着重强调要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督促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审计机关全面实施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清单台账,严格把控整改标准,持续跟踪督促,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齐发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跟踪督查,到有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及“回头看”8次,向19个单位发送提醒函,向10个单位发送督办函,对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加强联动协作,助推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发挥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2024年,联合市人大预算工委召开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调研会议2次,推进10项久拖未改的问题完成整改;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驻教育局纪检组、驻卫健局纪检组对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等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督导,促进整改金额1514.31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本级部门预算执行、镇级财政管理等3个方面的问题共有75个,已完成整改55个,完善相关制度12项,已整改涉及金额121277.37万元。

  1.关于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

  应整改问题18个,完成整改14个,已整改涉及金额67815.88万元。

  (1)三本预算规范性审计方面

  一是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于50%的资金由53笔降至34笔,实际已拨付金额27177.79万元。二是对暂付款未消化完毕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在《湛江市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中细化清理消化计划,全部暂付款原则上在2033年底前消化完毕,其中2024年已消化2018年底暂付性款项挂账4200万元。三是对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调整中追加支出,办理转账列支,核销暂付款挂账。四是对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加强对经济形势研判,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存量土地等供地计划做好分析研判工作,提高国有土地出让预算编制精准度和科学性。

  (2)财政资金执行审计方面

  一是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1个单位将经营性收入2802.36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对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市民政部门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违规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补贴25.88万元全部追回。三是对未落实采购信息公开问题市财政部门于2024年8月15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业务水平以及项目采购质量,做到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公开。

  (3)非税收入管理审计方面

  一是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1个单位于2024年3月28日将垦造水田指标交易收入1956.82万元上缴国库,1个单位于2024年5月28日将投资取得的股利分红和股息92.49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对股权投资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十七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同意减免3家企业逾期回购股本罚息。截至2025年6月20日,3家企业已回购全部股本并支付相关的投资收益。三是对非税收入脱离监管问题2个单位于2024年1月将相关非税收入35.77万元上缴国库。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方面

  一是对债券利息及付息服务费未上缴的问题截至2025年6月20日,3个项目单位累计上缴债券利息和付息服务费1785万元。二是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1个项目的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另一个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率为91.12%。三是对程项目超概算问题。1个项目单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组成员、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各项预算,确保今后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四是对履约保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和设计方已重新出具履约保函。

  (5)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盘活审计方面

  对未及时盘活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资金23809.28万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已消化存量资金6819.23万元,并将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资金13920万元收回。

  (6)国库运行风险情况方面

  对国库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资金及时清算经办银行办理的财政支出事项,造成经办银行垫付数额较大资金,并产生利息费用63.54万元问题市财政部门已将垫付资金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全部清算完毕,并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代理银行不得逾期申请清算及因库款不足导致逾期清算的,代理银行有权拒绝办理后续支付业务,并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在数字财政系统上新增两大强控功能,杜绝出现未及时清算导致商业银行垫付资金的情况。

  2.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26个,完成整改18个,完善相关制度7项,已整改涉及金额50482.01万元。

  (1)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2个单位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界限,并严格落实。

  (2)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加强会计核算等方式完成整改,保证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表表相符。1个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收回违规冲销费用0.64万元,制定了3项制度规范相关费用的支出管理。1个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跟进长期挂账问题,拟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历史账务。

  (3)采购管控不严格的问题3个单位通过重新制定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召开会议明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成立采购小组专门负责等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管控。

  (4)收入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非税收入14.71万元上缴国库。1个单位收回房屋租金11.38万元。

  (5)支出不合规问题1个单位将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1个单位已调整相关账目,1个单位拟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账。1个单位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管理使用零余额账户。

  (6)截留和占用下属单位经费问题1个单位向下属2个事业单位归还截留经费22.55万元。

  (7)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累计支付拖欠中小企业的工程款46.39万元。1个单位的6项工程均已完工,其中1项预算造价因工程已竣工结算无法进行审核,2项工程结算造价已出具评审结果,3项工程结算正在办理财审。1个单位重新制定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采购流程,要求工程采购时施工方必须有相应资质。1个单位的6项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其中3项工程已完成竣工结算,3项工程正在办理竣工结算。未按规定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的工程正在办理竣工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核实无拖欠工人工资后,同意注销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8)违规出租保障房问题水库移民基地已在2024年10月被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较宽松,租赁价格已提交市政府审批。

  (9)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1个单位将违规吃喝的款项0.82万元全部追回,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职工自查自纠。

  3.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31个,完成整改23个,完善相关制度5项,已整改涉及金额2979.48万元。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1个镇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按制度执行。

  (2)收入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8个镇通过完善制度、组织学习、追缴等方式累计追回基础设施配套费140.31万元。1个镇累计收回扶贫投资项目分红款30.61万元。1个镇将未实现“收支两条线”的款项存入财政所专户。2个镇将非税收入3.28万元上缴国库。1个镇收回物业租金17万元。

  (3)支出不合规问题1个镇已撤销共管账户,今后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再随意设置银行账户转移财政资金。1个镇召开会议通报无依据向非中标公司拨付垃圾清运费的问题,并组织专题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按财政拨付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签订条款进行结算,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安全。

  (4)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镇寻找施工队重新打井,保证集中供水工程正常通水,对涉嫌虚假验收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1个镇通过要求施工方补充施工、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等方式核减多计工程款27.33万元。1个镇通过追回工程款和签订核减工程款协议书的方式核减多计工程款13.48万元。

  (5)采购管控不严格问题2个镇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1个镇召开会议通报虚假公司参与三方报价采购的问题,并组织专题学习研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制度(试行)》,确保政府采购合法合规。1个镇召开会议通报中标公司未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因履约保证金已到期,不用再提交履约保证金。

  (6)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2个镇累计支付工程款18万元,剩余款项已向财政申请。1个镇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

  (7)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镇通过制定或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方式,严格管理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今后规范接待。2个镇通过召开会议通报、更新政府内务管理办法等方式加强公车预算管理和运行管理。

  (8)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问题2个镇通过召开会议通报、更新制度文件、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现金管理,避免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

  (9)对镇属企业、下辖村委监管不到位问题1个镇督促镇自来水厂上缴水资源费3.3万元。1个镇4个村委会将收取的水表费存入专户用于供水工程日常维护。

  (二)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之完成29条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硬化等3个方面的问题共有17个,已完成整改14个,已整改涉及金额478.45万元。

  1.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9个,完成整改7个,完善相关制度5项,已整改涉及金额456.74万元。

  (1)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1个单位发函市财政部门暂停支付相关项目资金,约谈中标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服务费以实际工作量结算。6项工程项目的相关业主单位分别与项目的勘察设计方、监理方签订补充协议,按最新合同金额执行。

  (2)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市水务部门于2024年3月25日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资金缺口情况上报市政府请求解决,得到批复后将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

  (3)绩效管理未落实问题172个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的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结果反映所有项目均能按照《关于印发廉江市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20〕8号)相关要求完成建设,布局合理,按期投产使用,工程质量合格,覆盖人口数量达标,水质水量达标,建设后有专人进行管理,资金按期支付完毕,自评得分96.61。

  2.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情况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已整改涉及金额21.71万元。

  (1)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镇通过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核减14.12万元和追回工程款0.35万元的方式完成整改。1个镇召开会议通报工程偷工减料的问题,监督施工方重新挖开人工湿地回填碎石。1个镇就11项工程项目的设计费与设计公司按照设计费下浮20%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

  (2)工程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1个镇督促施工方补建挡土墙,1个镇督促施工方补种人工湿地绿植。

  (3)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1个镇召开会议通报未按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执行,与非中选设计公司签订合同的问题,并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

  3.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之完成29条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硬化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3个,完成整改1个。

  (1)虚增工程成本问题1个镇协调施工方按实际工程量调整竣工图,1个镇将工程项目资料提交财政评审。

  (2)擅自砍伐树木问题3个镇召开会议对违规砍伐树木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组织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方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

  (3)工程质量不过关问题1个镇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到现场核查,针对下陷路段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目前下陷路段已填补完毕。

  (三)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涉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方面的问题共有36个,已完成整改21个,完善相关制度2项,已整改涉及金额2014.51万元。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10个,完成整改3个,已整改涉及金额394.35万元。

  (1)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问题1个镇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摸排单位资产情况,19宗账外资产需等6个撤并单位完成账务、资产的清算和划转后才能入账。

  (2)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2处房产补办了产权登记、3处房产正在办理产权测绘和相关税务交缴核实工作。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多次与合作方协商建设项目合作分成的问题,但合作方拒绝配合。2个单位将相关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3)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通过追收、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收回18个租户欠缴租金23.93万元,通过法律途径对1个租户欠缴租金6.32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现房屋已腾空,租金正在追收。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于2024年5月8日收回被投资企业的分红20.17万元。

  (4)资金管理不善问题1个单位将非税收入60.24万元上缴国库,剩余的20.89万元非税收入将于近期上缴财政。1个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将应纳税所得额263.63万元厘清属地,并更正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39.22万元。1个单位验收农业社会化服务7900亩,并拨付资金46.60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应整改问题26个,完成整改18个,完善相关制度2项,已整改涉及金额1623.16万元。

  (1)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个镇加强监管,督促领导干部按照河长制河湖巡查制度规定的频率认真巡查并做好记录;印发河流“五清”整治工作方案,清理河道内垃圾、高秆作物,加强对河堤和河道的排查,及时制止倾倒垃圾、筑塘养殖等违规行为,落实河道管理责任。针对林长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2个镇按规定启用广东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巡林,加强镇村两级林长培训,明确巡林工作要求。

  (2)耕地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镇撂荒耕地1329.36亩已全部复耕。2个镇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通过完善手续、拆除等方式累计完成整改78.85亩。1个镇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农化”“非粮化”通过复耕复种、完善手续等方式整改126.87亩,整改完成率82.8%。

  (3)落实土地执法职责不到位问题1个镇的执法办将15个案宗上传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压实土地执法职责。

  (4)资金管理有疏漏问题1个镇与各村民委员会补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责任。1个镇成立工作小组追回违规多发的耕地地力补贴0.42万元。1个镇将滞留的2021、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款9.30万元退回财政。

  (5)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1个镇的2个自来水厂通过定期添加石灰水、消杀和清洗蓄水池、采购投药设备来提高pH值等方式来保障水质达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检验中心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显示两个水厂生活饮用水指标已达标。1个镇联合市水务局相关股室到现场核实处理,认为承包户莫某某和鲁某某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1个镇的2个自来水厂累计缴纳水资源费126.66万元,剩余欠缴部分经市水务局书面回复同意,从2025年3月起每季度分批缴纳,直至全部缴清水资源费。1个镇补种红树林2.1亩,剩余9.38亩红树林处于中国林科院等科研单位的实验区中,需等实验结束后才能补种。1个镇在19个近海水产养殖场设置规范化尾水排放口,经检测近海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水质达标,同时联系测绘队对养殖场进行测绘,推动9个养殖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相关手续。

  (6)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通过在裸露山体上种植草皮,在水土流失的沟渠里填埋泥土的方式修复由于工程建设造成的受损山体。1个单位将3个项目报送财政预结算中心评审,严格按规定执行工程审核程序。

  (7)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力问题1个单位在今年春季补种因管护不力损毁的树木,确保绿化成效,对相关村委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管护责任。

  (8)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超期未发放问题1个镇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和公益林位置图对公益林地块错划、界定错误和权属不清等情况调查核实,待填好《2022年度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费发放调查表》后,争取尽快将补偿资金划拨到位。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整改到位的38个问题中,有26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18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8个。结合市审计机关开展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检查结果,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整改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实、不硬,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拖延整改、书面整改、违规整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常治长效。二是审计整改受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属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难以腾出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归还资金或清理暂付款。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产生有深层次原因,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解决。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强化督察督办。被审计单位按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审计机关跟进进度、定期检查、一抓到底,推动改彻底、改到位。二是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重点关注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源头治理。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成效真实、完整、合规,保障政令畅通。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湛江市委、市政府及廉江市委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我市全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