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我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抓好税收收入组织管理,努力挖潜增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降本提质增效,继续盘活各类资产,积极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市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5.48亿元,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廉江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优化财政支出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头号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典型镇、典型村建设。全年农林水事业支出14.01亿元,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类支出76.3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7.71%,有力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抓实抓细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整改与市人大、纪委监委、巡察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查出问题128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103个、分阶段整改20个、持续整改5个,分别完成整改85个、4个、1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13个,完成整改87个,到期问题整改率76.99%。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283771.65万元,已整改涉及资金123770.33万元,制定健全相关制度14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9.89亿元、总支出91.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03亿元、总支出29.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6亿元、总支出0.0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率低。165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于50%,涉及金额76871.10万元。
(2)概算审批把关不严。1个单位在办理2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时,把关不严,多批复工程前期费用811.54万元。
(3)工程款拨付审核不严。1个工程项目的进度款审核不严,存在建设方虚报工程进度的问题,造成多拨付工程进度款804.92万元。
2.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情况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7个单位的租金、利息、联合办学合作费等非税收入78.65万元未上缴财政。
(2)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镇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是7个镇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58.2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方面
(1)工程款拨付审核不严。一是4个单位7个工程项目存在虚报工程进度的问题,涉及金额943.06万元;二是2个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问题,涉及金额91.67万元。
(2)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1个工程项目多计前期费用9.26万元。
(3)农民工权益保护不到位。2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3.03万元。
(4)工程担保流于形式。由于监管不到位,5个工程项目的6份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失效,涉及金额1328.74万元。
(5)招标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的4个工程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1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3个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性收入3019.7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且坐支2166.99万元;二是1个单位4个下属市场服务中心未及时向局上缴摊位管理费705.94万元,其中1个市场服务中心存在坐支行为,涉及金额7.44万元;三是1个单位2个下属市场服务中心存在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涉及金额649.64万元;四是1个单位挤占应缴财政款189.94万元,其下属事业单位挤占读者借阅证押金8.11万元。
2.费用支出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违规采购工作服14.40万元,多计发4名长期病假干部职工的工资和绩效7.92万元;二是1个单位违规使用禁毒经费等资金列支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12.75万元;三是1个单位多支付2名职工生育津贴2.35万元。
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以暂估价进行结算,涉及差价13.40万元。
4.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一是1个工程项目全程未经党组会议讨论,涉及金额16.39万元;二是1笔大额支出事项先实施后决策,涉及金额1.79万元。
5.公车管理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未实行单车核算且超预算支出7.85万元;二是1个单位公车维修无审批手续,涉及金额6.20万元。
6.财政资金效益未发挥。1个单位前期调研不足,造成2023年购买的文物保护囊匣至今一直闲置,涉及金额14.95万元。
7.会计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实行“两套账”管理。
8.罚没物资管理有漏洞。1个单位对行政执法没收的物品,未设立专项台账登记,未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未定期清仓处理,未做到物账一致。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1个镇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党委政府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现金管理不规范,库存现金余额超限额;二是支出手续不全,涉及差旅费22.91万元、会议费2.55万元;三是违反规定以办公费、工作餐费名义列支会议费,如2023年以办公费名义列支会议费3.07万元,以工作餐费名义列支会议费0.94万元;四是饭堂管理混乱,坐收坐支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的饭堂收入8.21万元。
2.采购管控不到位。一是7个工程项目未在指定的媒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涉及合同金额1039.97万元;二是4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时付款,且未作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1.58万元。
3.财政资金效益不高。前期调研不足造成购置的资产闲置浪费,且后期保管不当部分遗失,涉及金额6.40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配合湛江市审计局对廉江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以“头号工程”的力度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在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建设美丽乡村方面取得一定积极成效,镇圩风貌取得较大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指挥督导不到位。指挥部对“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检查内容简单片面,牵头作用发挥不足。
2.乡镇建设效果不佳。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规划不合理,与村道建设计划衔接不足,造成重复投资和不必要的浪费;二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成效普遍不佳,如1个工程建成不到2年管网损坏,造成直接财政资金损失61.19万元;三是1个镇对一条美丽河道建设工作跟进不到位,未解决污水直排九洲江的问题。
3.产业发展质量不高。一是1个产业园资金监管缺失,涉及资金5201.40万元,如违规调减社会资本投入2299.40万元;二是1个工程项目因违法占用5.24亩耕地被拆除部分广场、绿化,涉及资金90.52万元;三是1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成后长期未投入运营,项目无收益,涉及金额52.25万元。
4.高标农田管理不力。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5.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4个镇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任务未完成;二是4个镇7个村委会垃圾收集点设施配置不完善、其中3个镇6个村委会清运垃圾不及时。
6.补贴发放不精准。1个单位向不合规对象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7.75万元。
7.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镇对典型镇建设项目的采购过程监管不到位,4个项目的参评公司实际不足三家,涉及金额277.34万元;二是2个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多付工程款9.09万元;三是项目重建轻管,2个项目建成后绿化养护不到位,约造成资金浪费40.78万元,3个项目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杂草覆盖,影响日常使用。
(二)工业产业园区开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配合湛江市审计局对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开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开发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保障了我市重大项目的落地,以园区为载体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监管机制待健全。一是产业指标监管不到位,导致入园企业脱离监管;二是未对投资强度等合同约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抽查发现2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5个项目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竣工,9家企业拿地后经济指标未达标;三是低于准入标准引进3个项目。
2.配套服务待提升。一是未实现“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普遍存在企业私自取水造成水资源费损失、自行处理污水现象;二是8个项目未按时发证,“拿地即开工”政策不落地。
3.土地管理待加强。未能落实实物留用地安置,涉及留用地面积279.49亩,另有1个批次土地收储入库后未签订留用地安置补偿协议。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廉江市2022年至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我市2022年至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多渠道利用资金,支持我市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等多个方面,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友好的社会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追缴工作不力。1个单位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未进行催缴。一是2022年527个单位、2023年298个单位未申报残保金;二是2022年至2023年存在已申报未缴纳残保金101.15万元的情况。
2.资金管理有漏洞。1个单位对相关医院监管不力,导致救助资金管理出现漏洞。一是救助资金155.36万元未能及时退还到救助者手上,且涉嫌被挪用129.95万元;二是重复发放救助资金76.15万元。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1个工程项目选取施工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涉及金额2.26万元。
(二)镇自来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审计
对1个镇自来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难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结算不实。工程结算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多计工程款35.75万元。
2.工程款拨付审核不严。工程未按合同条款计价,导致提前支付工程款204.95万元。
3.工程质量不过关。一是供水管网漏损率严重超标,三个月漏损水量约4.96万m³,涉及金额9.92万元;二是主体工程5项建设内容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
4.工程担保流于形式。为施工方提供预付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的担保公司在担保期内注销,担保失效,涉及金额5473.60万元。
(三)廉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大力提升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效益未发挥。一是1个工程结算价为200.58万元的项目因设施运行成本过大,设备停机闲置;二是1个工程结算价为45.54万元的项目因选址不合理,雨污不分流丧失污水处理功能;三是1个工程项目违规变更施工图纸,舍近绕远铺设污水管道,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1.71万元。
2.工程采购不严谨。一是7个镇59个工程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涉及预算金额8510.04万元;二是1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公司之间存在持股关联关系,涉及金额64.49万元;三是2个工程项目提前选定设计公司,采购流程流于形式。
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遗留问题多,2个工程施工方收取预付款21万元后超期不开工,203个工程超期未完工,629个完工工程未竣工验收,354个竣工验收工程未送财审结算,1634个已完成财审结算的工程建设资金保障不到位,尚未支付工程款2.22亿元;二是14个镇未能有效防范施工方偷工减料、多计水电费和修复费用的行为,导致多计工程款67.01万元;三是4个镇17个工程项目多计前期费用9.63万元;四是4个镇6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违约变换项目经理,业主单位监管不力且未向施工方追偿违约金6万元。
4.设施运维不到位。一是工程未竣工验收、未过质保期便移交第三方运维公司运营维护,涉及213条自然村,已支付运维费用81万元;二是运维服务的政府采购需求对运维水质要求的检测频次为每年至少1次,少于上级要求的至少每半年1次或每季度1次;三是18个镇均未根据采购文件内容签订运维合同,存在压降技术服务要求、未经考核直接支付、一些需要投入资金成本的运维内容未被体现等问题;四是运维成果不理想,11个镇19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86个设施抽检的93次出水水质未达标。
四、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审计情况
对我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资产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系统未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责任,家底不清;二是1个系统未及时清理资产包,涉及债权账面本金24781.42万元,且回收的资产包债权执行款52.2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违规转让或划转资产,涉及土地97046.60㎡,房屋825.85㎡,金额139万元;四是资产被无偿占用,涉及土地约730㎡,房屋3076.44㎡以及30间商铺;五是28宗房屋管护不力,出现坍塌等情况,造成资产流失;六是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1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收取租金1096.45万元,1家企业因处理不当造成租金损失11.85万元,2家企业未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即对外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23.84万元,4家企业未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七是资产权属未及时变更,涉及相关单位及企业的土地至少114275.02㎡,房屋35846.66㎡;八是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2.违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及银行账户。2家企业违规向承租方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收取租金42.90万元,同时出借对公账户供其经营使用。
3.会计信息不实。一是资产账、卡、实不符。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土地、房屋、车辆、监控设备等资产存在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的情况,涉及金额至少为8716.09万元,其中土地及房屋面积至少为2159876.18㎡;二是1家企业债权债务28.43万元应挂账未挂账。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14家企业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95.87万元,4家企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发放补贴61.93万元;二是8家企业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63万元;三是19家企业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涉及金额300.20万元;四是存在使用白单入账的问题,涉及收入353.87万元、支出20.76万元;五是28家企业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涉及应纳税所得额871.43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我市沿海滩涂保护管理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和乡镇比较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沿海滩涂管理不力,94个养殖场非法占用2073公顷海域,80个养殖场未按规定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二是1个单位由于用海方式界定错误、未及时催缴,少收海域使用金93.63万元,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多收海域使用金16.10万元;三是1个单位应收未收2473.77亩虾塘的租金127.80万元,另有260亩虾塘被原租户无偿使用;四是1个镇撂荒耕地241.51亩未复耕。
2.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镇的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均落实不到位。其制定的河长巡查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镇、村级河长巡河频次未达标,林长巡林频次未达标,未建立田长制巡查台账。
3.执法不严。一是4个镇街违法用地27.11亩整治不到位;二是1个镇日常监管不力,未依法打击整治1个大型非法牛蛙养殖场,也未解决辖区内1个大型生猪养殖场尾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的问题。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9月以来,我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5份,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线索5件,涉及人员12人,金额111.49万元。
六、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揭露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做实预算精细化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充分做好项目调研和储备工作;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在保障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的同时加强项目进度推进;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盘活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二是狠抓政策协同高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决策共商、效果共评,避免各自为政;三是依法依规抓好财税收入组织,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颗粒归仓、应收尽收。积极盘活资源资产、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总的收支规模稳中有增,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四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些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和财税增长点。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财政领域,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紧平衡、财政自给率较低的情况,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国有资产领域,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盘活用好国有资产。民生领域,加强民生资金管理,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资源环境领域,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四)加强财经纪律约束。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行为追责问责;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整改,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