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督查审计公开
关于廉江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14 15:59:02
【打印】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2022年的财政收支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强化多方开源促增收,盘活政府资金资源资产。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消费券1241万元开拓市场需求,我市金融机构以向餐饮零售行业中小微企业贷款10617万元、贴息1019万元等方式缓解企业困难。积极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市2022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02亿元,较上年增加4.54亿元,增长29.33%,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投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财政支出政策进一步优化。深入落实省“1+1+9”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湛江市“三化”“三大”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四个定位”,扎实做好“四篇文章”。受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聚焦“六稳”“六保”,统筹20.16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稳就业,支持加快园区建设、推进大文旅开发、深化大数据应用,统筹安排2.46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民生类支出73.3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7.69%,有力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新增债券资金、涉农资金等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加强审计整改与人大、纪委、巡察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截至2023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查出的51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46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率90.17%,比去年同期提升20.47个百分点;要求立行立改的5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5个(占比90%),要求持续整改的1个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48.26亿元,已整改47.96亿元,金额整改到位率99.38%。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1.41亿元、总支出87.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47亿元、总支出36.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4亿元、总支出0.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执行方面

  (1)未及时缴交社保4870.93万元2020年至2022年,我市有25家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虽参保,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欠费,涉及金额4870.93万元。

  (2)未及时更新房屋建设工程经济指标,造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费标准偏低,导致财政收入至少少收452.60万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费标准自2016年6月6日起执行至今已有6年未更新修订新的工程造价指标,亦未参照湛江公布的指标执行,造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费标准偏低,若参照湛江市2017年至2022年造价指标期间增长率测算,2022年我市可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996.00万元,由于计费标准偏低导致财政收入至少少收452.60万元。

  (3)1个单位收到的股利分红和股息64.9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4)3个项目工程监理进度表反映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相符,多计工程量价款68.53万元。

  (5)4个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的监理费未按原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造成多计监理费11.48万元。

  (6)5个学校工程的施工方使用业主水电且未向业主方交费,但工程进度价仍列支水电费,造成多计进度款3.52万元。

  (7)2个学校的新建教学楼工程概算执行不严格,工程超概算建设,涉及金额48.27万元。

  (8)4个镇(街)未及时发放84名农村文体协管员2021年的补助资金,涉及金额12.18万元。

  (9)职能部门违规向2名死亡人员发放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54万元。

  2三本预算规范性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截至2022年底,我市财政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率低于50%的专项资金项目有1338个,资金安排14.95亿元,仅使用2.40亿元,资金使用率为16.08%,其中专项资金使用率为0的项目有959个,尚未使用金额7.98亿元。如2022年收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71亿元和省级涉农资金0.84亿元,截至年底均未形成实际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2年年初预算为17.16亿元,调整后预算为5.81亿元,但实际仅完成5.25亿元,完成率分别仅为30.60%和90.42%。

  3国库运行风险情况方面

  国库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资金及时清算经办银行办理的财政支出事项,造成经办银行垫付数额较大资金,并产生利息费用214.77万元。

  4省级股权投资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责任单位未能按期收回6个已到期省级股权投资项目本金及收益,涉及金额5186.94万元。

  (2)责任单位未及时向1家企业收取股权投资收益28.25万元。

  (3)3个投资项目到期未签订展期协议。3个省级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开始日为2016年6月6日,约定投资3年,到期日为2019年6月5日。截至2023年3月28日,上述3家股权投资企业到期后,责任单位尚未与其签订展期协议。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1个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2021-2022年6月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1个单位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8.09万元

  2.会计核算不实:1个单位有专项资金50万元未登记入账,48.55万元未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

  3.未足额收取工会会员会费。1个单位2021年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的定额标准收取42名会员会费,未按规定按工资基数的千分之五收取。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专项债券资金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多计前期费用394.50万元职能部门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把关不严,导致3个债券项目多计设计费、预算编制费394.50万元。

  (二)专项债券资金被其他项目挤占,涉及金额6012.09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期间有7个月的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无法被国库库款余额覆盖。截至2022年10月底,国库余额已经能够覆盖债券资金余额。

  (三)涉嫌挪用债券资金,涉及金额18.65万元。某职能部门于2020年2月28日使用债券资金支付非债券资金工程项目进度款18.65万元。

  (四)工程变更的工程量超过审定预算价12.81%,超概算工程建设费用3.67%,属于重大变更事项,但业主单位未办理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造成超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进度款1397.81万元。

  (五)有3个债券项目虚增工程量,多计工程进度款561.29万元。

  (六)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债券专户产生的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14.83万元。

  (七)垦造水田项目扩大补助范围,涉及金额12.47万元责任单位在2017年垦造水田项目中,将改造范围内属于原有公共道路面积计入补助范围,造成多支付青苗补偿款及土地租赁费12.47万元。

  三、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2020年至2022年6月我市贯彻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出台和细化了具体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4761.98万元主要为:卫健系统6家医院拖欠3211.71万元;教育系统42间学校拖欠1263.49万元。

  2有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未全面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涉及金额168.60万元。

  3有3个行政事业单位无依据预留质量保证金61.14万元。

  4.责任单位未及时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涉及金额171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我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制定不合理。部分单位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任务时所制定的任务超出自己权限范围,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客观原因,导致具体任务无法完成。如《2022年廉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任务台账》第12条28点“11月前出台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政策。”,第25条58点“‘银税互联自助办税’范围由4家银行拓展至6家银行,全面推进‘就近办’。”等。

  2有9个责任单位未完成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15项工作任务。

  (三)重点项目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2年我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对稳投资、促增长发挥了有力的支撑带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涉及金额898.82万元。

  2.有2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进度表多计工程量至少900.38万元。

  3.有1个工程项目的预算、进度款资料重复审核,造成多支付审核费用87.27万元。

  4.有1个工程项目的招标评审程序不规范,导致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招标并中标。

  5.有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工程量,涉及金额32.88万元。

  四、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4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促进企业顺利改制。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家单位的改制结余资金及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利息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28.50万元。

  (二)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将4家单位改制完成后存留剩余资产(房屋和土地)重新整合。

  (有3个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未就出租屋租金收入3538.57万元按规定申报缴纳

  (有1个主管单位及其下属12家单位不编制会计报表,不全面清查资产,国有资产保管不善,涉及金额1.49亿元。

  ()部分单位现金管理使用不当,涉及金额21.01万元。一是某单位由个人保管其借支费用4.57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及时归还财务;二是某单位超限额留存7.10万元现金未存入银行;三是某单位前任出纳于2017年9月去世,其手上保管的单位资金5.29万元长期未清算;四是某单位“白条”支出18万元用于预缴社保,但缴费后余额4.05万元尚留在经办人个人的账户内未及时清算。

  (某单位违规发放留守人员工资福利、全勤奖、年终奖和超额工资共3.47万元。

  ()5家用地单位建筑容积率低于标准。廉江市工业园区5家企业实际建筑容积率分别为0.60、0.33、0.037、0.11、0.47,均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其中3家企业约定的最低标准为0.70,2家企业约定的为1)。

  ()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查,涉及金额7804.13万元。截至2022年底,某主管单位及其10家下属单位总账反映往来账款长期挂账7804.13万元未清查,大部分账龄超过3年,部分账龄超过13年。

  ()采购程序不规范。某主管单位及其下属12家单位2022年房地产、机械设备的资产评估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在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选定评估公司,直接将35.19万元的资产评估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2个行政机关的3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位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工作落实,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2个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资金使用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32.81万元。

  (二)3工程项目竣工超过1年未进行工程结算,涉及合同金额1.22亿元。

  (三)职能部门未及时纠正3间公立卫生院违规对外合作经营行为。

  (四)多约定、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9.73万元。4间镇级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预留,比按规定的3%多约定、多预留2%,涉及金额合计29.73万元。

  (五)有2个工程项目未按上级要求完成业务用房缺口面积标准化建设。2个镇级卫生院的综合住院楼工程未按上级要求完成业务用房缺口面积标准化建设,少建面积分别为681.70㎡、150.71㎡。

  (六)责任单位违规使用孕前优生专款16.92万元。

  (七)有1个单位违规发放超产绩效奖4.41万元。

  (八)有1个单位超10万元工程结算未经财政审核,涉及2个工程项目59.46万元。

  (九)责任单位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挤占挪用资金,涉及金额35.28万元。

  (十)有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实:一是银行存款账账、账实不符农商行工资专户的部分收支未作账务处理;二是财政直付专项资金未在单位会计账上反映三是应纳入单位收支管理的款项341.23万元在往来科目列收列支,未能真实反映收支规模;四是41宗行政处罚案件中的罚没物资未按规定登记出入库,未做到物账一致。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我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3份,移送市纪监委案件线索3件。

  七、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揭露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动政策落实更加稳健有效。一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盘活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二是推动政策工具协同发力,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项目产出和绩效管理。二是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部门履职辅助性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服务类品目预算,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责。

  (三)积极培植财税新的增长点。挖掘财政收入潜力,拓宽收入渠道,实现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用活用足有关政策,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些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和财税增长点,促进我市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降低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

  (四)突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财政领域,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紧平衡、财政自给率较低的情况,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国有资产领域,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盘活用好国有资源,加快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源资产。民生领域,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或整改函,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应上缴财政765.86万元,已上缴财政11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64万元。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整改,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开展“比学赶超”行动,奋勇争先,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助力我市谱写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