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廉江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本级财政管理总体规范。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据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8.33亿元,总支出88.09亿元,结转结余0.2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45亿元,总支出38.87亿元,结转结余4.5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636万元,总支出4557万元,结转结余79万元。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总体规范,各项财政改革深入推进。
——稳中求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75281万元,比上年增收24372万元,增长16.15%。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好国债转贷工作,2021年新增国债转贷资金收入18.29亿元,较好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兼顾,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1年市本级民生类支出72.8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比重87.66%。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62.98%、11.03%、6.32%、5.65%,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市审计局通过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党政督查等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建立审计整改清单等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上一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3个问题,截至2022年5月底,已整改到位28个,整改完成率85%。2022年6月17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作了《关于廉江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规将支出89230万元转列暂付款,形成支出挂账。我市财政由于收不抵支,年末为平衡收支,将部分支出调账转列为暂付性款项,形成预算支出挂账89230万元。
2.市财政局未经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部分二级科目的预算数。2021年,市财政局未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部分二级科目的预算数,涉及调增金额162808万元,调减金额162808万元。
3.预算编制不严谨、不科学,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在市本级2019、2020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分别仅为99145万元、110176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初制定了高达200000万元的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比2020年实际收入高81.53%。当年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164227万元,完成率82.11%,未完成年初预算。
4.市本级专项资金未盘活使用,涉及金额174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市财政结转结余2019年及2019年以前的上级专项资金17407万元,未及时盘活统筹使用。
5.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涉及27笔14.53亿元。市财政局对省级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资金有27笔超过7个工作日未及时分解下达,共计14.53亿元。
6.新增挂账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13.20%,超过5%。截至2021年底,市财政局2019年以来新增挂账累计余额152627万元。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1156015万元的13.2%。根据规定,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的5%。
7.专项资金使用率低,涉及267项,金额3.9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市财政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率低于50%的专项资金项目有267个,该部分专项资金指标金额合计4.35亿元,已实际拨付金额0.44亿元,尚未使用金额3.91亿元,资金平均使用率为10.01%,其中专项资金使用率为0的有141个,该部分专项资金指标金额合计2.02亿元。如粤财建〔2019〕139号文提前下达2020年省住房建设厅经管部分专项资金和其他事业发展性资金13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暂未使用,资金使用率为0;湛财农〔2021〕16号文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21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仅使用102万元,尚结余411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2.42%;粤财资环〔2020〕126号文提前下达2021年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2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仅使用918万元,尚结余330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21.75%。
8.道路工程款以拨代支,涉及金额572万元。市财政局2021年将道路工程款4154万元拨到市交通运输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实际已向施工单位支付3582万元,尚结余57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涉及金额253万元。
2.廉江开放大学采购广告单未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涉及金额2万元。
(三)“三保”财政保障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省级专款8万元发放市自然资源局12名临聘人员工资。
2.我市本级未配套专职护林员补助,导致市自然资源局挤占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涉及金额42万元。
3.部分征用土地未足额预存征地社保费,涉及金额271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市人社局未向市财政局申请市自然资源局已征土地2948.60亩的征地社保费划入相关财政专户,未缴征地社保费用2708万元;吉水镇梧村垌经济联合社等28个联合社未将征地社会保障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11万元上划至市财政社保专户。
4.吉水镇财政所、新民镇财政所未对征地社会保障资金专用账户进行记账核算,涉及金额共2745万元。
5.我市未以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划拨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统一基数(如2021年下半年为5067元)计算划拨,而非以参保人员本人实际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符合规定。
(四)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良垌镇镇级专项资金未盘活使用,涉及金额2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良垌镇财政所结转结余2019年及2019年以前的上级专项资金221万元,未及时盘活统筹使用。
2.良垌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率低,截至2021年12月末,良垌镇有13个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率为0,涉及金额113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吉水镇村级养老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资金7.7万元。吉水镇社会公共服务办公室由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末,共收到上级拨入的村级敬老院运营经费8万元,除将其中的0.3万元拨付给大金村委外,其余的7.7万元结余在吉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账户,未及时拨付到各村委,导致资金闲置。
2.有1家已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将养老用房用作其他用途。湛江御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小区内配套养老用房出租给小区物业使用。
3.有3家敬老院(养老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良垌第一敬老院、河唇镇敬老院、安铺镇第一敬老院等3家敬老院(养老院)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4.我市尚未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我市尚未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未出台社区养老服务指导清单。
5.有7家敬老院(养老院)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未与薪酬制度挂钩。市养老院、良垌第一敬老院、河唇镇敬老院、安铺镇第一敬老院、营仔镇敬老院、六福养老院、吴川乐和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对内部员工都采取固定薪资的模式,未按照规定实行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二)优化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路口的电子警察执法有错漏。经抽查,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廉江大道翰林院路口电子警察的执法情况,发现该时段内由南往北方向有多辆汽车压线,但执法系统均没有违章记录。
2.有2个测速点未在规定距离设置三组预告标志。横山镇后塱村路段、廉江遂六线新兴加油站路段只有两组测速预告标志。
3.廉江市交警大队未建立电子警察设备维护台账和维护管理档案。
(三)财政直达资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财政局对5间学校的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补助资金没有执行点对点拨付,而是先将资金(额度)拨付给学校,学校再将资金拨付给学生,涉及金额120万元。分别为湛江理工职业学校69万元、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24万元、市技工学校18万元、市吉水中学8万元、市育才职业高级中学1万元。
2.市财政局对2个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98万元。分别为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80万元,资金批准与拨付时间差64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18万元,资金批准与拨付时间差为59天。
3.有8间中小学校的工程虚列水电费工程量,导致多支付工程款2万元。8间中小学校分别为石颈镇中心小学、长山镇罗村小学、塘蓬中学、吉水镇中心小学、营仔镇第二初级中学、良垌镇中心小学、石岭镇黄平民烈士纪念学校、石岭镇中心小学。
4.石岭镇政府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领取保洁员工资,涉及金额3万元。
5.市技工学校挤占免学费补助和助学金补助两项资金,涉及金额26万元。
6.物资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2万元。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采购健康包、手提袋、围裙等物资,未建立存货台账单独管理,无法提供签领手续,金额合计12万元。
7.和寮镇卫生院采购物资未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涉及金额6万元。
8.有3个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超标准多发放绩效,涉及金额26万元。分别为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万元、石城镇卫生院9万、和寮镇卫生院2万元。
9.城北卫生服务中心拆分合同金额至1万元以下,规避一体化管理采购报批程序,涉及金额11万元。城北卫生服务中心购买健康包、手提袋、围裙、印刷品的项目中,同月内日期相近的相同采购内容,却拆分若干个1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规避我市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基层医疗机构1万元以上物品采购业务需报市级医院集中采购的规定。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障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财政局未建立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截至2022年5月31日,市财政局尚未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亦未建立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
2.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较低,定期存款比例仅为9.66%。2021年末,市财政社保专户社保资金存款余额为82781万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8000万元(6个月期定期存款300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5000万元),活期存款余额74781万元。社保资金未进行合理规划,实现的保值增值程度较低。
3.有3名退役军人隐瞒已被安置工作的实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共骗取补助16万元。
4.石岭镇社会事务办把关不严,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涉及金额 20万元。
5.车板镇政府对困难群众救助款未实行专账管理。
(二)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石岭镇25个村委扩大开支范围使用村庄卫生保洁专项资金用于购买保洁工具和设备,涉及金额71万元。
2.车板镇部分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未完成。车板镇有23 条自然村未能按要求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任务,已通自来水自然村占比 83.80%;5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中,47个设施的排污池和管网已完工但未验收,7个设施的排污池和管网部分未完工,2个设施尚未开始建设。
3.部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虚列工程量多支付工程款,至少涉及金额9万元。其中石颈镇烟塘村委会集中供水点7万元;石颈镇平坡村民委员会集中供水点2万元。
4.部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水表安装费和水费存放于个人手中,未记账并直接从中列支了部分款项,涉及收入金额106万元、支出金额68万元。其中石颈镇东埇村委会收入36万元,支出24万元;石颈镇平坡村委会收入29万元,支出21万元;石颈镇烟塘村委会收入21万元,支出18万元;吉水镇南和村委会收入13万元,支出3万元;新民镇黎村村委会收入7万元,支出2万元。
5.有112个集中供水点项目多支付设计费,涉及金额23万元。112个集中供水点建设项目的设计费未严格按《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文件要求计取,导致多支付设计费,造成损失23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在审核工程结算价的过程中,无依据提高单价,导致两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万元。该两个项目为廉江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新民镇龙村和黎村两个集中供水点项目。
2.有4个债券项目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工。该4个项目为安铺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市肉联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县道X672廉石线改线(东环大道)工程和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工程。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基投公司对收到的股份和股利未作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95万元。市财政局将持有的南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63988股划转给市基投公司持有。基于持有该股份,市基投公司截至2021年末共收到股利分红195万元,但市基投公司对收到的股份和股利未作任何账务处理。
2.市财政未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市基投公司未将利润分配给市财政。市基投公司截至2021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共为512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石城镇官埇村非法占用林地建房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石城镇官埇村梁伟元等11户村民非法占用林地建房,占用林地面积88.25亩,违法建房11栋。
2.护林员队伍管理不规范,未制定考核管理机制。石城镇尚未建立专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
3.护林员管护责任区没有细化到林班、小班。石城镇对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域仅划分到村委会,未按规定细化到林班、小班。
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起。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建议
(一)原因分析
除了历史原因和当前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的因素之外,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个别部门财经法规意识淡薄、财务管理制度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二是个别部门“先谋事、再排钱”的前瞻性不强,对有关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纵向管理力度不足,导致部分资金沉淀闲置;三是个别部门谋求单位自身利益;四是部分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
(二)建议
1.坚持依法理财管财, 进一步强化预决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增强系统观念,强化“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全面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增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3.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建立问责制度,对不积极推进专项资金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4.积极培植财税新的增长点。在我市当前缺乏支柱税源支撑,税收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用活用足有关政策,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些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和财税增长点,促进我市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降低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我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或整改函,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