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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廉江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5-27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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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廉江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联系电话:6628565)。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廉江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就局〔2019〕3号)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员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19〕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的实际,制定我市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市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进行全员就业登记。于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维锋 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黄培彦 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科员

    罗 柏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绍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蔡兆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 灿 市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陈聪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有敏 市社保局副局长

    黄 雅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分管就业工作领导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由刘石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任办公室主任,李智德(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建立登记工作机制

(一)摸清底数掌握情况(2019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摸清就业情况。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信息登记表等相关业务表格和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9年5月-6月)。结合前期对城镇就业的调查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宣传计划,市就业中心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务必提高企业和职工全员实名制登记工作的意识。通过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宣传专栏、广播电视、宣传单张、微信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对用工集中的地点实行设点宣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三)就业登记系列工作(2019年5月-10月)。

1.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登记(2019年5月-10月)。对参加实名制登记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派出业务骨干参加湛江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名制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各镇(街道)人社所所长和业务人员进行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登记信息的收集、表格填写、信息录入、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等。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社所要按照要求,规范登记工作,10月底完成登记任务。(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

2.调试网络设备,保证运作(2019年5月-6月)。为保障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登记信息的录入点必须配备相应功能的电脑设备及网络设施。各录入点必须确保电脑的硬件达到规定的配置,确保人社专网正常运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对各镇(街道)人社所的设备、网络进行检查,对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录入点进行统计,并上报市政府,及时帮助解决。对未开通人社专网的单位和未安装有就业登记系统的镇(街道)要给予统一安装调试、分配帐号,保证良好的运行环境。各镇(街道)人社所要积极配合,选派业务骨干培训学习,做好业务承接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

四、明确职责,加强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确保信息共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协调,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人员的信息;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扩面参保人员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工人就业名册;市社保局负责提供办理离退休人员和在职死亡人员名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后勤保障的工作。(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运作经费,加强保障。根据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结合今后开展该项工作的需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协助,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市财政局按照实际费用预算,将经费按时足额划拨到位,以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工作人员下乡开展业务调查、业务指导、数据收集、录入等工作的预算。二是做好购置设备、维修设施、安装网络等费用预算。三是做好该项工作日常办公经费补助的申请、审核、划拨工作。为确保各项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提取镇级人社平台办公经费补贴,按每年每个镇(街道)1.2万元的标准,科学安排,及时下达。各镇(街道)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根据自身财力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三)加强监督和督办,确保落实(2019年5月-10月)。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各镇(街道)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工作措施,各镇(街道)人社所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业务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登记任务。市政府督查室要对该项工作跟踪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