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和湛江市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廉江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做好“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庞晓冬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副组长:林家春 副市长
成 员:钟以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启新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锡刚 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林永军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叶 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日芳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文平 市水务局局长
黄木忠 市农业局局长
王木寿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玉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日福 市公安局政委
夏 菁 广东电网湛江廉江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黄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