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确定廉江市息安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来源:廉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04 10:35:55
【打印】 【字体:
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有效解决息安河河道淤塞影响行洪等突出问题,保护流域防洪安全,现将廉江市息安河列入廉江市清淤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为做好廉江市息安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工作,按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廉江市营仔镇水利管理所为廉江市息安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项目法人,苏泰同志(廉江市营仔镇水利管理所所长)为该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19 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