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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廉江市2018年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7-30 0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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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廉江市2018年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为做大做优我市实体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市统计局反映。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廉江市2018年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壮大我市实体经济的部署,主动应对我市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经济户口清理成效,充分利用户口清理成果,着力引导和培育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激励和促进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发展壮大,推动全市经济实现持续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全市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企业上规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名单见《关于成立促企业上规模及限额以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负责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促企业上规模工作,负责促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核实企业经济数据,强化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核定年度上规模、上限额企业数量,并向市政府报送奖励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限上企业的登记注册,引导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负责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相关企业上限额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扶持中小微企业上项目发展,促服务业企业上规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安排预算资金,并核拨给受奖励企业、单位。

市税务局:负责为企业上规模税收服务开通“直通车”绿色通道,支持和服务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发展,每年报上年度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国税纳税情况。

市招商局:负责全市对内外招商引资服务的具体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促资质以上的建筑法人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纳入统计直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好企业增资扩产和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工作,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企业上规模、上限额促发展及申报资料报送工作。

二、激励机制

(一)激励对象

1.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具体负责开展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有关单位。

2.新上规模、上限额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法人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年批发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

(二)激励措施

1.市促企业上规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统计审核,每年5月前确认上年度上规模、上限额企业数据,将符合激励条件的奖励对象报市政府审定。

2.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廉江经济开发区年度每净增上规模上限额企业1家奖励1万元;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给予安排工作经费。

3.奖励上规模工业企业每家2万元;奖励上限额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法人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家1万元。

4.奖励给企业的奖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受奖企业。

5.奖励给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资金作为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的工作经费,市财政局划拨给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汇同统计部门等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成效进行分配。

(三)资金来源

每年促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安排。

三、工作措施

(一)各镇(街道)、廉江经济开发区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企业属地管辖的责任,组织专职人员落实企业上规模、上限额有关工作。

(二)各镇(街道)和廉江经济开发区对在企业上规模、上限额工作中遇到企业不配合等问题要及时向市促企业上规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申报各级企业技改创新、贷款贴息、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等专项扶持资金;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上规模、上限额企业申报名优品牌要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达到上规模、上限额条件而拒绝申报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企业,由市组织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由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