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省级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及验收实施方案》(廉府办发〔2018〕48号,简称原方案)自2016年4月印发以来,各镇政府、街道办积极实施省级村村通建设工程,全市已有数以十万计的群众受益,但通过近两年的建设,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总体进度未如理想,与省、湛江市要求有差距,为确保2018年如期完成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原方案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履行签订的责任书的责任,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全面铺开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确保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总体任务。
二、从现在起,要优先和重点建设未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村庄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此类村庄的奖补标准为按核定人数给予每人450元的补助),此前因各种原因未纳入村村通规划(或已列入规划但未实施)的此类村庄,可调整安排。符合其它补助条件的村庄也要同步进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三、相关镇政府、街道办务必要将村村通自来水建设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一起实施,迅速落实示范村建设村庄名单和人数,先行进行村村通自来水建设和验收(奖补标准按照原方案执行)。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在以后批准进行村村通自来水建设时,不要再批准建钢筋砼水塔,要全力推广无塔供水,以节约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
五、市政府将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这项工作实施通报、督查、约谈和问责制度,每月将对倒数后三名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主任)进行约谈,连续约谈2次以上的镇长(街道办主任),将启动问责程序。
六、市政府也将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这项工作实施奖励,对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前五名的镇政府(街道办)进行表扬和奖励。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