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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好“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18 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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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以乡村旅游为重点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三片一带”休闲光观的旅游规划,对全市旅游景点进行一次集中的资源梳理,挖掘廉江绿色之韵,生态之美,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提高广大群众对本土旅游的关注度,促进我市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与旅游资源整合,丰富 “三片一带”休闲观光内涵,推动我市乡村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我市决定组织开展“山水韵廉江情” 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6至2017年10月16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 8月16日至8月25日

(二)作品征集阶段: 2017年8月26日至9月16日

(三)作品评选阶段:2017年 9月17日至9月30日

(四)颁奖及作品展示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廉江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湛江市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

筹备小组:成立“山水韵廉江情”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崔军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钟以毅副主任、市旅游局黄理海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湛江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抽调,筹备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旅游局谢永喜副局长兼任秘书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活动主旨在于借助社会力量,挖掘本土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开发,营造对旅游浓厚的氛围,激发全市人民建设美丽家乡的热情。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展示乡镇美丽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举办。

(二)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按照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荐本地特色生态美丽地方,为取景拍摄视频提供参考;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活动,拍摄当地美丽景色参赛和对入围作品投票评选;除了辖区内公众拍摄的作品外,每个镇(街道)要组织拍摄提交2件以上微视频作品参赛(投稿单位或个人稿件发送至大赛指定电子邮箱:3135303131@qq.com,或直接送达大赛指定地点:廉江电信大厦六楼,“山水韵廉江情” 微视频大赛活动筹备小组秘书处,电话:0759-6666601、6666602)。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本次活动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掀起热爱家乡美丽山水、为廉江旅游献策出力的热潮,为活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

二、活动背景

“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以乡村旅游为重点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部署,挖掘廉江绿色之韵,生态之美,提升廉江秀丽景色知名度,向世人展现廉江婀娜多姿的一面,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助力廉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大型活动。

三、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视频评选为核心,借助新媒体优势和全民参与的互动平台,推广先进旅游理念,挖掘一批新的廉江本土文化旅游景点,助推我市全域旅游、厕所革命、文明旅游、旅游扶贫、红色旅游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升级转型,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四、运作模式

活动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模式举行

五、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6至2017年10月16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二)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8月26日至9月16日

(三)作品评选阶段:2017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四)颁奖及作品展示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廉江市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湛江市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

(四)媒体支持:湛江日报、廉江广播电视台、廉江新闻中心、碧海银沙网、湛江诚网

(六)活动筹备小组:

组 长:崔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钟以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黄理海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黄景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永喜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永东  (市政府办公室)

    林晓春  (市旅游局)

    谢小金  (湛江市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吴秋红  (湛江市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筹备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廉江市电信大厦六楼,由谢永喜同志兼任秘书长。

七、参赛要求

(一)以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团体参赛方式:由各镇(街道)或辖区的村(居)委会以单位名义,必须在辖区内拍摄景点视频参赛,每个镇(街道)要提交2件以上作品参赛。

(二)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参赛方式:可在廉江境内拍摄任意景点视频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视频像素不低于720P,时长为2-5分钟。视频须为廉江境内拍摄的、在作者心目中最美的景色,且为原创。主要围绕展示廉江旅游资源,如著名景区、乡村、江河湖泊、古迹遗址等景色。作品题材和风格可自选,但须体现廉江旅游文化元素,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艺术价值和传播潜力,无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2)提交作品时,要附上150字以内的景点介绍、制作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不可盗用网络或其它来源相关资料,不可加入颜色渲染导致与实景不符的后期制作。

(四)其他事项:

(1)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创作团队自行负责,不侵害任何其他方的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需自行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2)主办方享有对参赛或获奖作品永久免费使用权;

(3)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4)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筹备小组所有。

(四)投稿方式:

2017年8月26至2017年9月16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3135303131@qq.com,或直接送到湛江市翼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辑部(地址:廉江电信大厦六楼),咨询电话:0759-6666601、6666602或关注“湛江诚网”官方公众号具体了解。

八、奖项设置

(一)优秀创作奖18名

一等奖:1名,奖现金50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现金20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现金5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奖现金2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二)“特色生态美丽景点”10处

授予《廉江市特色生态美丽景点》牌匾

(三)市旅游特色镇3个

授予《廉江市旅游特色镇》牌匾

九、评选赛制

1.初选:所有参赛作品均接受网络投票,参评景点得票数总排名前20强进入复选;

2.复选:“20进15”网络投票,得票最高前15名进入终极评审;

3.评审团终极评选:对复选产生的15强进行实地景点考察评选,网络投票占40%,评审团占60%,最后评选10处“特色美丽生态景点”。

4.创作奖评选:一、二、三等创作奖在入选10处“特色生态美丽景点”的作品根据网络投票(占40%)和技术评分标准(占60%)评选产生,优秀创作奖在入选20强作作品根据网络投票(占40%)和技术标准(占60%)评选产生。

十、评审团评选标准:

(一)“视频创作奖”评分标准

1.主题(40%),作品原创,紧扣主题,深入挖掘廉江丰富的旅游资源,以艺术的手法、独特的视角、鲜明的主题、充分的想象展示廉江山水风光;

2.创意(20%),创意品味独具个性,拍摄角度新颖,线索编排新鲜,表达角度明确,切入角度特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3.制作技术(40%),声画效果:画面美观生动、清晰、构图合理、图像稳定,不出现太亮或太暗的镜头,色彩搭配协调,配音优美,字幕清晰,声像协调同步,有表现力、感染力;技术运用:相关影视制作技术运用巧妙,画面剪辑准确,场景镜头衔接顺畅。

(二)“特色美丽生态景点”评分标准

1.旅游价值(40%),特色突出,独创或独有性强。环境资源优秀或资源珍稀;

2.配套设施(10%),设备完备,配套完善,可便捷地满足游客娱乐、餐饮等各类消费需求;

3.环境卫生(10%),干净整洁,绿化较好,厕所、垃圾桶等布局合理;

4.区位交通(10%),景区景点内外交通便利,泊车位能满足需求;

5.旅游安全(10%),做好各类安全保障工作;

6.游客综合满意度(20%),游客调查反馈。

(三)“旅游特色镇”评分标准

以“特色美丽生态景点”中评分排名第1-3名获得

十一、“山水韵廉江情”旅游微视频大赛活动宣传口号

1.携手文明,共创生态!

2.拿起镜头,你就是最好的导演!

3.你用两分钟去记录身边的美丽景色,我愿用一生去保护它!

4.关注《山水韵廉江情》,为您的家乡投上美丽的一票!

5.山水韵廉江情,投票就有惊喜。

6.山水韵廉江情,美丽景色我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