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研究同意,将民俗“吉水偶色”、传统舞蹈“沙坡醒狮”列入廉江市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予公布。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廉江市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附件
廉江市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1、民 俗 吉水偶色
2、传统舞蹈 沙坡醒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