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驻廉各单位:
《廉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廉江市委办公室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廉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以及《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湛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致力提升我市政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我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动我市政务制度建设从“政府信息公开”向“全面政务公开”跃升,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创新思维,促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府数据开放利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需求导向,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公众和媒体有序参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
(三)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政务环境。到2017年,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建立机构设置合理、统筹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网站的可读性、美观性,优化网站的宣传功能和服务功能,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水平,筑牢我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地位。到2018年,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和载体,强化政府发声,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考核标准和评价指标。
二、围绕群众关切推公开,致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
(四)推进决策公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牵头单位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收集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征询群众意见。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视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参与议题讨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信息公开。优化市政府常务会议数据库建设,坚持政策公开解读常态化机制,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非涉密重大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认真做好解读工作。
(五)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基建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民心工程、民生实事的公开工作,要公开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后续举措。加强督查情况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布及整改情况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精准扶贫等领域的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等。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问责主体、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
(六)推进管理公开。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公布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分级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示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依据和幅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管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七)推进服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湛江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的综合服务窗口、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务服务进出两端,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加快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融合。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制度,依托政府网站和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购买内容、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等,按规定公开全市PPP项目信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目录管理系统建设,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环保、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住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
(八)推进结果公开。建立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心工程、民生实事、承诺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公开,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及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九)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着力推进审批改革、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审计结果、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文化机构、国有企业、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民政、扶贫、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就业创业、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减税降费、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各领域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时间及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建立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市、镇(街道)、村(社区)细化完善本地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将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公开实效抓落实,致力扩大全市政务开放参与
(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结合“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要求和部署,加强我市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体系,并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制定数据资源开放和采集指引,实行数据资源动态清单管理。探索开展政府数据应用试点,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十一)加强政策措施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十二)加强舆情处置和回应。加快健全我市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全面监测分析与我市相关的政务舆情,了解各方关切和舆情发展方向,及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对涉及本镇(街道)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镇(街道)和部门承担信息发布的首要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动态发布权威后续信息。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建立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查制度,加强回应督办工作,推进评估体系建设,开展效果评估,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
(十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建立公众建言建议反馈机制和接受公众监督评价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网络问政渠道,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继续办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廉江市人民政府网书记、市长信箱等,畅通公众建言献策和表达诉求的渠道。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主要领导接访、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回应民声。
(十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牵头单位要主动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协调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和热点回应。对与民生、环境密切相关的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应创造条件安排市主流媒体列席有关会议和参与相关政务活动,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通过媒体等第三方平台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公众传达相关信息。
(十五)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加大力度办好政府网站“市府文件”专栏,着力提升政府及政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不是市人民政府网等规定载体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满足社会公众查阅需求。
四、加快公开载体平台建设,致力拓宽全市政务公开渠道
(十六)加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市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全面的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政府网站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进市直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考核制度,加大政务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和时效,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和发布效率。出台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配备专人进行采编、运营和维护,使政府网站内容更加全面实用,功能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不断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受众覆盖率和社会知名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强化日常监测,保障网站平稳运行,有效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所属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和运行维护,在2017年6月底前组织对门户网站进行一次系统梳理,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理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十七)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省关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全面提升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对接部门审批系统,分步分批推进部门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时更新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资料,认真办理群众申请事项,及时回复群众疑问。强化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模块建设,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优先拓展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服务事项以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
(十八)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搭建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数据库,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云计算平台为基础、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以大数据应用为主导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推动我市电子政务集约高效发展,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推动大数据在政府管理、行政决策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政务服务。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搭建我市政务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网上办事数据库、政务服务专题数据库、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推进各部门数据向大数据平台集中。
(十九)推进实时在线监管平台及评价机制建设。加快网上办事在线监测统一平台建设,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加强网上办事全程记录管理,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督查和投诉举报机制。探索开展监管平台与专业化服务机构的信息对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监督作用。加快建设全市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提升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审批效率。建立政府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结情况和服务满意度的即时性评价及综合效能监督。加快推进审计、监察部门与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部门联网监察,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管,实现“资金流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
五、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致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能力
(二十)完善政务公开基础性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推动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完善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加强对反映问题的跟踪处理,规范行政行为。
(二十一)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要梳理甄别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政务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十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办理事项进驻管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原则上都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与投资项目关系密切的技术审查机构、中介机构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措施,致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要明确1位政府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镇政府(街道办)及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镇(街道)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及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十四)抓好教育培训。充分依托市委党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项目培训内容,精心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十五)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 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制定配套措施,印发我市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9年底前完成 |
2 |
优化市政府常务会议数据库建设,落实政策公开解读机制 |
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3 |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督查工作专栏,深化审计结果公布及整改情况公开 |
市信息办、市审计局 |
2017年底前完成 |
4 |
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开 |
市财政局 |
2017年底前完成 |
5 |
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
市编办、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6 |
配合省政府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认真做好我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情况公开 |
市发改局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7 |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分级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
市法制局、市编办、市经科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8年底前完成 |
8 |
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推进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和公示 |
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7年底前完成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9 |
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 |
市编办、市经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2017年6月底前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录入提交率和审查通过率100% |
10 |
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
市编办、市经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
11 |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 |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7年底前完成 |
12 |
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市编办、市法制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13 |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制度,并依托政府网站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做好信息公开 |
市财政局 |
2018年底前完成 |
14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全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目录管理系统建设 |
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8年底前完成 |
15 |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
市政府办,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
2017年底前完成 |
16 |
出台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制度 |
市扶贫办 |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
17 |
建立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办法及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市、镇、村细化完善本地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及村务公开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2018年底前完成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8 |
结合“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要求和部署,推动建设我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发平台 |
市经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等有关单位 |
2020年底前完成 |
19 |
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平台和制度 |
市政府办、市法制局 |
2018年底前完成 |
20 |
健全政务舆论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应急办 |
2017年底前完成 |
21 |
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政府网书记、市长信箱平台建设 |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 |
2017年底前完成 |
22 |
规范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 |
市法制局、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8年底前实现规范性文件在规定载体上统一发布率达100% |
23 |
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完善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
市政府办、市信息办 |
2017年底前完成 |
24 |
开展全市政府(部门)网站日常监测和绩效考评 |
市政府办、市信息办 |
2017年起每年实施 |
25 |
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
市政府办、市信息办 |
2019年底前实现市直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网站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100%迁移 |
26 |
强化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模块建设,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 |
市政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科局 |
2020年底在全市推广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27 |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科局 |
2017年底前实现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实现零次跑动 |
28 |
推进全市一体化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
市经科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 |
2020年底前完成 |
29 |
健全政务公开基础性制度 |
市政府办 |
2017年6月底完成基础性制度梳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善 |
30 |
健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 |
市政府办、市保密局 |
2017年底前完成 |
31 |
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2018年底前完成 |
32 |
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
市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
2017年底前完成 |
33 |
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从2017年起每年实施 |
34 |
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年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