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和强基项目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我市医疗卫生工作重心和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如下:
一、卫生资源
2019年,全市卫生资源总量增加,医疗服务能力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724个,其中:医院2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个、卫生院22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村卫生站468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4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其他类型机构4个。
医院:全市医院中,三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含妇幼)4个,一级医院17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9个,民营医院13个。与去年相比,民营医院增加3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2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9个,村卫生站468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0个(主要增长在村卫生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
公共卫生机构:全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健康教育所1个,采供血机构2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9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5534张,其中:医院3744张(民营医院1322张),卫生院1392张,妇幼保健院301张,专科疾病防治院67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张。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床位增加407张,增长7.9%.其中,民营医院床位数增加了266张,增长25.19%,占全市医疗机构增加床位数的23.89%。
2019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9张,高于2018年的3.6张。
(三)在岗职工数。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78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152人、管理人员290人、工勤技能人员602人、其他技术人员785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980人,注册护士2881人,医护比1:1.46。与上年相比,全市在岗职工增加147人,其中:注册护士增加96人。
按机构类别分:全市医院在岗职工3981人(含:民营
医院2173人),基层医疗机构2919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52人、其他医疗机构7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1%、-3.1%、2.7%、-20.6%。
按执业类别分:医师中,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公卫类分别占总量的79.49%、12.83%、4.1%、2.98%。执业(助理)医师中全科医师406人,占医师总数的20.51%。
医护占比:2019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39人(常住人口为估算),注册护士2.02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02人、0.0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2.84人,与上年持平。比全省医指标值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人,注册护士3.5人仍有很大的距离。
(四)设备及房屋建筑面积。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3532台,比上年增加292台,增长9.01%。其中:10万元以下设备2575台、10-49万设备727台、50-99万设备120台、100万及以上设备110台。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达36.29万平方米,其中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57819、115354、5969平方米。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
(五)卫生总费用。2019年全市卫生医疗机构总收入23.43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5067.8万元,科教项目收入654万元,上级补助776.5万元,医疗收入178413.1万元。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增长14.53%,财政补助增加39%,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增幅较2018年增加2.55%,政府大力支持基层机构的卫生事业发展,投入总量增加,比重提高,卫生筹资来源趋向合理,卫生筹资公平性逐步改善。
二、医疗服务
2019年,全市医疗服务总量持续增长。
(一)医疗服务量
门诊量: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达611.54万人次,其中:医院129.86万人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4.87万人次,村卫生室199.07万人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09.37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38.39人次。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增加21.7万人次,增长3.68%。
住院量: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18.56万人次,其中:医院11.65万人次,卫生院5.04万人次,妇幼保健院1.85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增加1.17万人次,增长6.7%。
手术量:全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达4.4万人次,其中:医院4.13万人次,妇幼保健院0.28万人次。与2018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的手术人次增加0.9万人次,增长26.37%。
民营医院:2019年全市民营医院诊疗人次达34.51万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的25.26%;出院人次达4.16万人次,占医院出院人次的35.67%;手术人次达0.4万人次,占医院手术人次的9.06%。与2018年相比,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增长20.94%,出院人次数增长10.97%,手术人次增加2294次,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办医成效得到一定体现,卫生服务利用情况得以改善。
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334.67万人次,出院人次5.0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4%、7.9%;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出院人次分别占全市医疗机构的75.49%、27.17%。首诊在基层成效初步得到体现。
平均每家机构:按2018、2019年可比机构分析,2019年平均每家医院门诊量(含妇幼)7.6万人次,其中三级医院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8%,二级医院58.6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1%;平均每家乡镇卫生院(含卫生站)14.69万人次,较上年减少3.25%;平均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万人次。
平均每家医院出院(含妇幼)6135.23人次,其中三级医院6.3万人次,增长5.7%;二级医院(含妇幼)3.5万人次,减少2.5%;一级医院3.8万人次,增长11.33%。
平均每家卫生院出院2290人次,增长7.91%。
(二)医疗服务效率
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83.28%,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91.33%(三级医院117.36%、二级医院(含妇幼)75.13%、一级医院81.46%),乡镇卫生院68.8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98%。由上可以看出,市人民医院仍然存在不少加床的现象。
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日,其中:医院7.7日、乡镇卫生院6.3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日。
(三)医师工作负荷
2019年,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2.8人次,日均担负住院2.2个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3人次,日均担负住院1.9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8人次。
三、收支与费用
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收入总量增加。
(一)收入支出
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中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76.14%、0.33%、19.15%、0.004%、2.49%。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4.44%。其中: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增长13.14%、13.83%、-22.32%、-95.29%、61.2%。
医院医疗收入中检查化验收入占27.01%,药品、耗材收入占39.67%,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部分的项目(护理、手术、治疗等)占30.57%,占比稍低。与2018年相比,检查化验收入下降1.24个百分点,药品耗材降低1.9个百分点,技术性劳务项目上升2.97个百分点。医院药占比31.32%(上年为30.53%),比上年上升0.39个百分点。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支出21.16亿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占比39.13%,比去年(34.77%)提高4.36个百分点;全市医院总支出15.57亿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占37.21%,比上年(33.65%)提高3.6个百分点。
(二)医疗费用
1.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2019年,全市医院(含妇幼)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210.2元、8240.2元,较上年上涨6.2%、5.5%;其中:公立医院为233元、10033.6元,分别较上年上涨6.8%、6.94%。
2.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94.2元、1090.9元,较去年上涨9.79%、2.16%。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71.7元、3226元,较去年上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