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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免收押金及退还已收押金的联合公告
来源:廉江市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4-03-29 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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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读者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我们决定对借阅图书的押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自即日起,新办理借阅证的读者将不再收取图书借阅押金。

    2.对于已缴纳押金的读者,我们将2024年4月1日起,安排退还押金的相关事宜。

    3.为确保押金退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广大已缴纳押金读者携带读者证、按金卡(单)和读者本人身份证务必在202441日至20273月31日期间办理退还押金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则视为自动放弃押金退还,所有未退押金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缴财政部门。

    4.免收押金并不意味着对图书的爱护和保管要求降低。读者证将接入信用体系请广大读者继续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爱护图书,按时归还,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5.具体办理流程以各公共图书馆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欢迎登录各公共图书馆登录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或前往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咨询工作人员。

感谢广大读者一直以来对我们图书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将不断努力,为大家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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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廉江市图书馆退还已收押金,请到一楼综合阅览室办理,联系电话:662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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