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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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迁移户口 |
所需材料 |
1、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和《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原籍《户口簿》。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湛江市人社局的《毕业生迁移户口证明》、《毕业生就业派遣介绍信》 (2)《报到证》或《毕业证》; (3)《户口迁移证》或原籍《户口簿》; (4)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5)迁入地户口簿 |
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户口所辖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户籍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户籍民警、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核、审批,报分局户政部门; (4)分局户政部门收到上报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5)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入户凭证。 |
网上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户口所辖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户籍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户籍民警、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核、审批,报分局户政部门; (4)分局户政部门收到上报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5)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入户凭证。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申请入户地户口所辖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
申请入户地户口所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
申请入户地户口所辖派出所办公电话
交通指引:
廉江市各派出所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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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湛府[2003]8号文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