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 审计结果公告
廉江市北部片区(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2021至2022年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06 12:04:07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共廉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廉江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廉审委办〔2023〕1号)的规定,廉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1月7日对廉江市北部片区(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以下简称北部片区三镇)2021年至2022年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廉江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森林资源数据资料,廉江市北部片区三镇林业用地面积22607.52公顷,森林蓄积8537203m³。2021至2022年北部片区三镇共成功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1881张,采伐面积2909.64公顷。2021年至2022年北部片区三镇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8646.83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共5053553.77元,共有专职护林员52人(含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北部片区三镇现存古树109棵,估计树龄最长580年。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每月对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进行监测统计,两年共对有害生物薇甘菊的防治面积共25000亩。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廉江市北部片区三镇林业资源丰富,林业资源利用保护情况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森林防火、依法配备专职护林员、古树进行挂牌保护等方面表现良好。但也存在损失性补偿资金滞留,预算决算不经财政审核,对第三方公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由于管护不力造成树木损毁,涉及金额338511.06元

  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中,2021年9月26日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塘蓬镇和顺垌村种植的火焰木202株、宫粉紫荆121株、红继木球6株,共329株移交给塘蓬镇和顺垌村委;2021年9月27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和寮镇彭简村种植的秋枫128株、人心果6株、宫粉紫荆224株、木棉(英雄树)1株、铁冬青14株、红继木球2株,共375株移交给和寮镇彭简村委;2021年9月27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和寮镇长岭村种植的秋枫169株、宫粉紫荆43株、木棉(英雄树)3株、铁冬青60株、黄花风铃34株、红继木球2株,共311株移交给和寮镇长岭村委;2021年9月27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长山镇山塘岭村种植的人心果18株、宫粉紫荆6株、黄槐9株、桂木(大叶胭脂)4株、红勒杜鹃球18株、红花勒杜鹃3347株、丛生桂花4株、红山茶20株、龙船花122m²、乔灌木共3426株、地被122m²移交给长山镇山塘岭村委。

  由于村委管护不力,审计组现场盘点时,塘蓬镇和顺垌村火焰木少75株、宫粉紫荆少68株,按结算价差异金额为107449.96元;和寮镇彭简村宫粉紫荆少28株、铁冬青少2株、秋枫少2株,按结算价差异金额为20728.44元;和寮镇长岭村秋枫少15株、宫粉紫荆少12株、铁冬青少11株、木棉树少1株、黄花风铃少3株,按结算价差异金额为30668.47元;长山镇山塘岭村桂木(大叶胭脂)少4株、黄槐少1株、人心果少1株、红山茶少13株、红花勒杜鹃目测少80%,按结算价差异金额为179664.19元。以上合计差异金额为338511.06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实施下列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六)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行为。”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今后做好管护工作。

  (二)长山镇2022年尚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58.24公顷的补偿资金449487.58元未发放

  2022年界定长山镇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1595.56公顷,应发放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945850.64元。截至2023年11月,长山镇发放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837.32公顷,发放补偿资金496363.06元。由于公益林地块错划、界定错误和权属不清等原因,尚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58.24公顷的补偿资金449487.58元未发放,滞留资金结存在财政部门。

  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第二十条“市、县(市、区)林业部门编制细化至补助对象并经公示确认无误的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计划和本级公共管护经费使用计划,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下达。各县(市、区)必须在地级以上市转下达资金后3个月内将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的规定,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尽快作出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计划,将长山镇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

  (三)长山镇人民政府共滞留2021年和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款93000.00元

  2021年和2022年因长山镇人民政府林业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发放到长山镇人民政府的2021年和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款共93000.00元滞留。

  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市县林业、财政部门负责补偿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确保专款专用。”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长山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滞留的补助款按规定程序使用。

  (四)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应作为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以服务类项目进行招标,涉及金额9458305.32元

  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预算价9458305.32元,包括绿化部分和园建部分,绿化部分主要为在乡村道路两旁和休憩地种植一定胸径的景观乔木和一定冠幅的灌木,园建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黄蜡石标志牌、成品宣传栏和石桌石凳等。但由于工作人员法规不熟识,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应作为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实际按服务类项目(造林服务)进行了招标,进而导致该项目未进行财政评审。

  上述行为不符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分类规定,造林服务(C210201)指在无林地上培植新林的服务,故该项目应按工程品目中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B021502)项目而非造林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对该项目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在今后严格按规定实施相关工作。

  (五)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对2022年湛江市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季雨林)建设项目监管不力,监理资料资料未能真实反映施工程序

  2022年湛江市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季雨林)建设项目监理报告显示“作业5小班”基肥与回穴土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30日,而提供图片显示“作业5小班”施工方在2022年4月19日已经种植树木;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显示2022年4月28日至5月5日“4小班”进行栽植,监理日志显示2022年4月24日“4小班”树木进场、栽植,监理报告显示的内容与提供的资料不符。

  上述行为不符合《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试行)》第3.3.5条“监理员的职责…..4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监理记录;……”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自然资源局4个项目中监理费按最高标准采购服务没有相关会议决定,涉及金额439767.60元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分别为廉江市2021年绿美红色乡村建设项目、2021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热带季雨林造林项目、2022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雨林)建设项目和2022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雨林)建设项目(第二批)公开选取监理服务。根据提供资料显示,这四个项目监理费均按《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表5.1.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人工造林工程监理费2%-3%”的顶格3%再下浮20%计取,以上项目总监理费为439767.60元,若按照最低费率2%计取,以上项目总监理费为302991.80元,差额136775.80元,监理费按顶格3%计取采购服务没有相关会议决定。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质优价低的集体决议。

  (七)2021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治理公司提供资料不齐全,结算手续不完备

  2021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中,湛江市宏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在验收时未提供防治前、中、后对比照片或影像,同时在结算时未提供防治效果图片。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2021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合同书(包1)》第六条第2点“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5)防治效果照片……”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

  (八)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2022年招标公告磋商文件中违规指定具体品牌

  2022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中招标公告磋商文件中,指定具体品牌“益霖薇净”氨氯吡啶酸水剂为薇甘菊防治药剂,涉及金额449250.00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规范招标程序。

  (九)建设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时造成山体损失

  廉江市和寮镇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在建设道路时挖山开路,对原有山体造成竖向创面损伤,部分山体出现崩塌、水土流失情况,造成已建成水沟堵塞约164米,路基出现沟壑约57米。

  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森林公园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对周围景物、景点、水体、地形地貌、林草植被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在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的规定,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尽快对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受损部分进行恢复补救措施。

  (十)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有设计图已施工,涉及金额278500.00元

  廉江市2021年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充)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申请采购廉江市2021年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施工图编制服务,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2月11日出具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同日,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与中选中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上述行为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活动。

  (十一)造林项目调整作业地址,没有新的作业设计

  廉江市2021年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热带雨林造林1000亩,其中652.8亩已调整作业地址;2022 年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季雨林)造林1000亩,其中652.8亩已调整作业地址;2022年廉江市沿海防护林(热带季雨林)建设项目(第二批)已全部调整作业地址。以上已调整地址的造林项目没有新的作业设计方案。

  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造林项目必须进行作业设计,……”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造林。

  (十二)项目预算、结算未经财政评审,涉及金额5071131.24元

  1.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充)结算未经财政评审,涉及金额279161.75元

  廉江市2021年老虎塘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充)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价279161.75元,结算价未进行财政评审。

  2.2021年和2022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预算均未经财政评审,涉及金额4791969.49元

  2021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预算价2880332.46元,2022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预算价1911637.03元,均未报送廉江市财政局审核。

  以上行为不符合《关于2021年廉江市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湛自然资(营林)〔2021〕39号],第四条“项目预算需请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关于年廉江市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控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湛自然资(营林)〔2022〕74号]第四条“项目预算需请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5号)第二十二条第3点“100万以上的项目,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编制预算,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结算,分别在招标前和完工验收后送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进行预、结算评审”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当按规定将项目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的全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跟踪检查。

  (二)加强造林后管护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落实管护造林责任。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监管落实将资金发放到位。

  本报告有关内容,廉江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应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廉江市审计局。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廉江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廉江市自然资源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廉江市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