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初心,廉江市教育局继续贯彻“应贷尽贷”的原则,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入学、安心求学,现将具体办理指引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学生申请的必备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廉江市内。
3.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在校生(本科、专科、研究生、预科生等),持有正规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学生证)。
4.家庭经济条件难以承担在校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要求:
1.原则上应为学生父母,父母无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孤儿可由监护人或自愿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满18周岁学生办理贷款,共同借款人应为其法定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金证明: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需提供备注注明“国家助学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供相关电子证书,备注注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学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学生,不予办理。
二、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享受5年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三、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贷贷款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线下办理:学生可通过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携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往廉江市教育局助学中心办理。高中未进行预申请者需额外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学生线下办理、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办理: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发起贷款申请,选择“共同借款人授权代办”上传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邀请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签名签署《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完成线上授权后,仅需学生本人携带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赴廉江市教育局助学中心办理。申贷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如需)。
特殊流程说明:对于未满18周岁学生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合法监护人,在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也可以进行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
温馨提示:授权书签署完成后,如修改贷款金额、更换共同借款人等,需重新发送链接并完成授权。
(二)续贷
线上办理:未涉及变更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的,建议续贷学生通过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远程续贷申请,无需额外提供任何材料。
线下办理:由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廉江市教育局助学中心办理。
四、贷款发放时间
2026年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9-11月期间分批次发放,并将于11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贷款学生开学报到后,需向所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提交贷款回执,并提醒老师尽快录入贷款回执码。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高峰期为7月15日-9月30日,8:30-12:0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廉江市教育局2号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原廉江市教育发展促进会),电话:0759-6671628,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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