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也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聚焦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安全疏散、培训演练等重点安全领域,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要求,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二、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积极申办办学许可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非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后才能开展培训活动。经审批审核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费用全部纳入资金全流程监管。
四、严禁违法违规发布培训广告及组织竞赛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守政策红线,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
五、培训机构服务行为要遵守管理规范要求
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对证照信息、员工信息、课程信息、收费标准、退费规定等进行公示,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恶意涨价等均属违规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必须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收取培训费用,不得绕过监管账户直接收费。培训机构必须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并与家长各执一份,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合同,不得出现有失公平的霸王条款。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廉江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