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湛发改价格[2021]31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rar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廉江市财政局 廉江市水务局
2021年1月28日
现将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