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批准廉江市实验学校新的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有关规定,经成本审核和研究,对你校小学、初中的学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2022年秋季起,小学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000元;初中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
(二)2023年秋季起,小学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0元;初中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0元。
(三)2024年秋季起,小学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9300元;初中新生学费收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1300元。
(四)上述学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本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下浮,不允许上浮。
二、相关规定
(一)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按照“先减后缴”办法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即按核定学费标准减去财政当年补贴的公用经费后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
(二)学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即从2022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按入学当年的新标准执行,原在校学生学费仍按原规定的标准执行至毕业;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可以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但不得跨学年收费。
(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要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励(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民办学校收费内容应在招生报名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其余未尽事宜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出台新收费管理办法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