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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5-04-09 15: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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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广东省廉江市吉水镇廉江市江头水库管理所

建设单位

廉江市江头水库管理所

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项目总占地面积20.06hm2,永久占地18.73hm2,临时占地1.33hm2。本项目在原工程基础上改造,永久占地面积没有增加。工程主要包括:①改造整治渠道总长度 13.3km,其中总干渠 1 条全长 1.7km,干渠 2 条总长度 7.37km(其中南干渠 1 条长度为 3.83km,西干渠 1 条长度为 3.54km),支渠 4条总长度 4.23km。 ②改造沿线各类渠系建筑物共 137座(其中拆除重建 114座,维修加固 4 座, 新建 19 座)。 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泄洪闸 4 座,节制闸 1 座,分水闸 6 座,过路涵 25 座,渡槽 1 座,过水槽 12 座,分水涵 20 座,过底涵 4 座,水陂 1 座,机耕桥 16 座,人行桥 15 座,纳水堰 4 座,暗涵 2 座。维修加固渠系建筑物渡槽 1 座,暗涵 2 座。 新建渠系建筑物泄洪闸 1 座,节制闸 1 座,水陂 1 座,过水槽 1 座,分水涵 4 座,机耕桥 4 座,人行桥 7 座。维修管理站 1 座,拆除重建管理站 3 座。 ③灌区信息化工程:本项目拟在取水口、主要分水口、排水口等重要部位设置现地监测站用于监测水位流量及图像监控。结合江头水库灌区现状渠线布置及规模,拟新建 1 个灌区现地流量视频雨量监测站、6 个灌区现地流量视频监测站。
本工程改造后,江头水库灌区恢复原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目前仅能灌溉0.9112万亩),正常用水调节库容在江头水库、甘子埇水库现有的兴利库容范围内。

环评机构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车辆燃油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设置工地围挡、运输路面及时进行清理并洒水抑尘、密封物料运输、控制车速、对出场的车辆进行冲洗。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加强对地表浮土的管理并在施工区域两侧设置导流边沟收集地表径流,与施工废水一并经设置的隔油、隔渣、沉砂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并加强邻近九洲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方向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在当地居住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周边现有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工作时的噪声。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对受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采取设置硬质施工围挡;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并避免同一地点同时有大动力机械设备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废物主要是弃方。项目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弃方送至指定的弃渣场。
5、生态环境
项目主体工程位于用地红线内,无新增用地,土料场、弃渣场、施工工区为新增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为1.33hm2。新增临时用地用地类型为草地、桉树林,无分布有重要物种及重要生境。
项目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公告或警示牌的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宣传教育,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破坏;施工过程严禁施工废水的随意排放,做好水土保护措施,控制施工场地、临时堆渣场水土流失,降低泥沙入河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平整、表土回覆等工程措施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大气环境。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地表水环境。项目运行本身对灌区不会产生污染,渠道经过市区的地段,则严禁生活污水等排入渠道,不会对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完工运行后,由于不增加管理人员,项目的水污染源没有新的增量。项目管理人员在附近居民点居住,因此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市政管网统一处理,不会对灌区水质造成影响。
3、水文情势。工程改造后恢复原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无新增农业面源污染。工程改造后,灌区工程干支渠干渠的水文情势发生不同程度的降低;工程改造后,江头水库灌区正常用水调节库容在江头水库、甘子埇水库现有的兴利库容范围内。江头水库、甘子埇水库的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及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的措施:(1)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2)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设备等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撑结构措施,如采用橡胶隔振垫、软木、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独立的隔间内,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重视管理房的使用状况,尽量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出入口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隔间关闭,同时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布设有多孔材料吸声结构。(4)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改造前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做好运营期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护工作:(1)植被恢复。结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主要是工程区域进行植草绿化、乔灌恢复及其他施工临时用地用后恢复植被。(2)综合管理,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在工程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灌区管理人员需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偷猎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奖惩制度,奖励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人员,惩罚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员。
6、九洲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本工程实施以后对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不大,且有利于改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改善泄防洪排涝能力、保持江头水库基本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改善增加渠道水质,总体而言对区域水系是有利的。项目运营期必须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运营期间不对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1)在规定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邻近路段,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巡查,防止意外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并建立水源地保护报告制度。(2)在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堆放、填埋、倾倒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废弃物,合理设计放置垃圾桶等卫生装置。(3)在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围栏进行封闭,竖立禁止通行牌禁止游人进入,禁止从事旅游、洗涤、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4)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5)宣传环保教育,呼吁游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