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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4-12-13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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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石岭林场分公司河背岭林队1005小班块地

建设单位

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项目选址于湛江市廉江市石岭林场分公司河背岭林队1005小班块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10°5′32.902″,N21°37′58.048″),规划占地面积为25000m2,总建筑面积为18480m2,总投资5000万元,规划设置床位150张,项目建成后,专门收治廉江市及周边地区的精神病患者。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6月建成,施工期已结束。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出具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二、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以及餐厨含油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上述两股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即报告表所称为“医院综合废水”)汇入医院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近期采取抽粪车抽运至雅塘镇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远期待区域纳污管网建成后,则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石岭镇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A/O+MBR膜+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医疗区外排废气(含病菌气溶胶)、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废物/垃圾暂存间恶臭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以及机动车尾气。
医疗区外排废气(含病菌气溶胶)通过紫外线消毒后扩散稀释;项目院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所有处理池均进行加盖密闭,通过加盖密闭后,同时喷洒除臭剂、加强院区绿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采取密闭容器或密封袋,并暂时堆存于专门的室内暂存间或封闭的大收集桶中,且做到日产日清,暂存时间较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餐厨油烟收集后经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稀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空调机组、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还包括人群进出和交谈、车辆运行等设备噪声。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栅渣、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对于日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专业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妥善处理。
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分类收集后按规范暂存,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进行消毒灭菌,清掏出来立即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按分区防控落实防渗措施: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院内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厂区内上述区域外的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以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2)柴油、化学试剂等风险物质由专人管理,加强对备用发电机房、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的安全巡检,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