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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兴华建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17: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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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华建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兴华建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石颈镇东升农场第一作业区东7队67-68、70-80、169、207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建设单位

湛江兴华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兴华建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位于廉江市石颈镇东升农场第一作业区东7队67-68、70-80、169、207号(地理坐标:东经110度2分43.3秒,北纬21度41分16.99秒),总占地面积为18.83公顷,其中矿区面积14.66公顷、临时用地面积4.17公顷。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56.1m~-96m,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21万立方米、采饰面用花岗岩边角料及微风化花岗岩45.52万立方米、中风化层及夹石3.38万立方米、全风化层14.42万立方米、残坡积层3.50万立方米,总服务年限12年(基建期1年、开采期10年、恢复治理期1年)。项目矿石开采主要工艺为:剥离层开采→开掘堑沟→回采锯切→拉底切割→荒料顶翻(边角料等二次破碎)→装车外运。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92%。项目共设员工250人,约80人在场内食宿,员工年工作280天,2班制/天,4小时/班。

环评机构

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采取湿法作业方式,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内洒水抑尘;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车辆进出清洗及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固体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分拣后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少量不可回收部分如碎砖、渣等,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 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抑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荒料开采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荒料开采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荒料开采、边角料破碎、运输、装卸、堆场等产生的粉尘和生产设备尾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备3台远程喷雾机增湿,定期对场内进行喷雾降尘;荒料采用边喷水边切割的湿法的开采方式,剥离层开采、矿料破碎、装卸前对地表及矿料充分预湿;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密闭遮盖,防止石料撒落;边角料转运堆场和覆盖层转运堆场四周(除汽车运输进出口外)设置拦挡设施,并在堆场设置顶棚,堆场矿料长期不转运时采取覆盖措施。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一般固体废物(剥离层弃土、沉砂池沉渣)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剥离层弃土(全风化层、残坡积层)留作复垦绿化用土;沉砂池沉渣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等,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边开采边生态恢复的方式;矿山开采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措施;边坡实施工程护坡措施,设置排水沟等,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刷侵蚀;采用合理的生产开采工艺,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在工业场地范围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减少降水对坡面的侵蚀;道路及工业场地可复绿地方进行复绿,减少水土流失;在开采后期及矿山服务期满后,应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项目的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
6.环境风险
成立专门的救护队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在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