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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11: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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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4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横山镇下路村委会何屋后村东面原横山镇氮肥厂东侧厂房

建设单位

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广瑞华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生产线(新建)项目位于廉江市横山镇下路村委会何屋后村东面原横山镇氮肥厂东侧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0度4分13.02秒,北纬21度29分12.57秒,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宿舍等,并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主要从事高岭土的生产,年产成品水洗高岭土10万吨,原料主要为粗品高岭土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捣浆→旋流分离→筛选→压滤→成品”。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员工20人,厂内住宿,不设食堂,年工作275天,每天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到回收池中用于补充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废气:堆场采用编织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投料区、产品打包区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声源进行隔声、减振处理,规范操作管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尾砂/泥、回收池沉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尾砂/泥统一收集后交由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回收池沉泥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建立完善危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和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
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严格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