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镇级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良垌镇新华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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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廉江市镇级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良垌镇新华污水处理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廉江市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镇级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良垌镇新华污水处理厂位于廉江市良垌镇新华片区新华医院东方向(靠近新华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33分40.720秒,北纬21度44分94.247秒),项目占地面积2534.8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2.32平方米,项目建筑为一座粗格栅提升泵井、一座综合生化池、一座生产辅助车间以及一座生物除臭滤池,设计污水处理量800立方米/d,纳污范围包括廉江市良垌镇新华区域,纳污面积为1.50平方公里,近期服务人口4520人。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项目环评信息受理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