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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宝隆钢化玻璃厂年产钢化玻璃19.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4-04-17 09: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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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市宝隆钢化玻璃厂年产钢化玻璃19.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宝隆钢化玻璃厂年产钢化玻璃19.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城北街道办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城北街道办大塘村委新屋村

建设单位

廉江市宝隆钢化玻璃厂

项目概况

廉江市宝隆钢化玻璃厂年产钢化玻璃19.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城北街道办大塘村委新屋村(地理坐标:东经110度15分0.388秒,北纬21度38分6.484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生产,预计年产19.5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工艺为:玻璃原片--切割--磨边、钻孔--钢化(电加热)--磨砂--成品。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项目共设员工30人,均在厂区内就餐,10人在厂内住宿,员工年工作300天,1班制/天,8小时/班。

环评机构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清洗、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灌溉,除尘废水经2个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清洗机槽体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磨边和钻孔过程产生的粉尘、切割时使用煤油挥发出来的非甲烷总烃以及食堂油烟,磨边、钻孔粉尘经喷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项目边界,加强高噪声设备所在房间的密封性;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弹簧及墙壁阻隔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
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原辅材料、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项目需配备必须的应急物资,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