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雅塘镇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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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雅塘镇水质净化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廉江市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雅塘镇水质净化厂)(项目投资代码2018-440881-77-01-802754)位于廉江市高桥镇高桥村自来水厂旁(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2′10.824″,北纬 21°36′45.295″),总投资185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9.9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雅塘镇水质净化厂总占地面积约4132m2,总建筑面积394.28m2,服务范围主要为镇区及附近的下墩、松树下村、铙钹岭等自然村,服务面积1.50km2,服务人口6800人。 |
环评机构 |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因受纳水体沟渠用水主要为周围农田灌溉用水,所以尾水同时需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相关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