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西)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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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西)水质净化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廉江市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西)水质净化厂)位于廉江市高桥镇化周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4′55.028″,北纬 21°36′7.551″),总投资1026.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6.3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高桥镇(西)水质净化厂总占地面积约2765m2,总建筑面积134.04m2,服务范围主要为高桥镇西侧开发区及周边化周山村,服务面积0.35km2,2020年现状常住人口约4200人,远期2030年常住人口12600人。 高桥镇(西)水质净化厂项目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处理规模确定为500m3/d(远期处理规模确定为1500m3/d,本评价仅针对近期工程(即500m3/d)进行评价),采用“A/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滤布滤池”处理工艺,消毒工艺为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地下铺设长约100米DN300的HDPE双壁波纹专管从厂区重力自流入洗米河(廉江高桥平山岗-廉江高桥镇红坎村),入河排污口编号拟为HF-440881-0013-SH-00(地理坐标:东经109°44′56.223″,北纬21°36′5.094″),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剩余污泥运送到廉江市青平镇水质净化厂浓缩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的泥饼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 全厂员工拟定3人,全年工作365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内不设食宿。 |
环评机构 | 广东霏凡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二)项目运营期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预处理池、一体化设备等恶臭浓度较高的构筑物拟采取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备用发电机经专用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隔声、消声、减震与阻隔、吸声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格栅渣、沉砂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消毒灯管等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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