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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前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2-08-08 17: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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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前的公示



根据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0808日至2022 08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138248127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

廉江市鸿利木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廉江市民心路10号厂房之二


广东湛江廉江市

环评机构:湛江市启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湛江市启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选址位于廉江市民心路10号厂房之二,厂房是租赁,地理位置坐标为:E110度14分7.230秒、N 21度39分2.910秒。公司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是利用废木材、刨花、园林树丫等生产生物质颗粒,年产生物质颗粒17万吨。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项目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不提供餐食。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选址位于廉江市民心路10号厂房之二,厂房是租赁,地理位置坐标为:E110147.230秒、N 21392.910秒。公司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是利用废木材、刨花、园林树丫等生产生物质颗粒,年产生物质颗粒17万吨。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项目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不提供餐食。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噪声。粉尘主要是产生于原材料切片、破碎、粉碎工序,废气通过4台粉碎机、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外加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在达标范围;本项目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只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噪声。粉尘主要是产生于原材料切片、破碎、粉碎工序,废气通过4台粉碎机、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外加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在达标范围;本项目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只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零二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