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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1-06-02 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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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工作日(202163日至6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680北侧)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建设项目位于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680北侧),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0938.894秒,213112.410秒。该项目属于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配套工程,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是用于暂存固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飞灰,设计最大储存量为2000吨,最大暂存周期为3个月,定期转运至现有工程配套的飞灰填埋场,不在项目内进行开封、分拣及分装。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原有飞灰暂存间2个,分别为飞灰养护间(暂存量约为500吨)、二号飞灰暂存仓(暂存量约为6000吨),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将飞灰养护间改造为备品备件仓库,将二号飞灰暂存改建为污水处理站二期扩建用地,经上述调整后,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仅配套一号临时飞灰储存间作为飞灰暂存用途。该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飞灰暂存散逸的臭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管理,装卸过程注意轻拿轻放;(2)飞灰进入仓库暂存前先检查包装,如果有包装物破损的情况,及时更换包装;(3)仓库设置4个排风扇加强通风换气。

项目在仓库内暂存固化后的飞灰,不产生渗滤液,无露天堆场,且不对仓库地面进行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来风机和叉车作业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降噪、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音。

项目主要是对固化后的飞灰进行暂存,无其他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项目暂存的飞灰达到一定数量后送入现有工程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暂存间防渗措施不到位,雨水进入仓库导致废液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1)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2)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3)加强暂存间内设施的巡视和监控,及时对暂存间内的收集和应急防护设施、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4)设置堵漏裙脚、防渗层等。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