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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3-08-22 1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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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廉江市

建设单位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位于廉江市高桥镇高桥村自来水厂旁(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8′7.312″,北纬 21°36′40.475″),总投资151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8.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总占地面积约9786m2,总建筑面积394.28m2,服务范围主要为东高桥镇镇区,服务面积0.61km2,服务人口5500人。
高桥镇(东)水质净化厂项目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700吨/天,采用“A/A/O微曝氧化沟+滤布滤池”处理工艺,消毒工艺为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地下铺设长约70米DN300的PVC-U双壁波纹专管从厂区东南侧重力自流入高桥河,入河排污口编号拟为HF-440881-0010-SH-00(地理坐标:东经109°48′5.278″,北纬21°36′37.008″),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剩余污泥运送到廉江市青平镇水质净化厂浓缩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的泥饼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
全厂员工拟定3人,全年工作365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内不设食宿。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运营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二)项目运营期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粗格栅提升泵井、综合生化池等进行封闭处理,集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H3、H2S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备用发电机经专用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隔声、消声、减震与阻隔、吸声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格栅渣、沉砂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消毒灯管等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