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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河唇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发布日期:2023-08-10 1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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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河唇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河唇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廉江市

建设单位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河唇镇水质净化厂)位于廉江市河唇镇河唇居委会河唇火车站西南约250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17′48.703″,北纬 21°41′46.536″),总投资366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1.7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河唇水质净化厂总占地面积约3228m2,服务范围为河唇镇镇区范围内,同时包括镇区附近的苏茅角、白水塘、油相岭、青湖村、大垌岭、牛乸坝、南洋铺等自然村,服务面积4.43km2,总服务人口约1.6万人。
河唇镇水质净化厂项目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2000吨/天,采用“A/A/O氧化沟+纤维转盘”处理工艺,消毒工艺为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DN300的碳钢管,管长约10m)排入河唇干渠再汇入九洲江支流,入河排污口编号为HF-440881-0009-SH-00(地理坐标:东经110°16′31.850″,北纬21°41′10.099″),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剩余污泥运送到廉江市水质净化厂浓缩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的泥饼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运营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二)项目运营期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粗细格栅池、提升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A/A/O微曝氧化沟等进行封闭处理,集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H3、H2S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单位排放标准;备用发电机经专用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隔声、消声、减震与阻隔、吸声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格栅渣、沉砂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消毒灯管等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