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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通威1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03 0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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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通威1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廉江通威1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工作日(202163日至6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廉江通威1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

建设单位

廉江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廉江市高桥镇德耀村

环评机构

深圳市五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廉江市高桥镇德耀村,光伏发电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09°46′37.89″N21°33′51.35″。项目占地面积约133.2m22000亩),总装机容量120MW。本项目采用渔光一体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上层为光伏发电,下层用于水产养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33.636MW的光伏发电子单元,共采用405Wp单晶硅光伏组件296296块。光伏电池组件安装方案采用水泥支柱,敷设钢龙骨,框结构。太阳电池方阵的运行方式采用固定式,即方阵支架采用固定支架,本工程安装倾角10度。本项目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拟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光伏发电区可能对红树林保护区的影响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光伏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变废变压器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项目光污染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反射的太阳光线造成的影响。

为减轻对红树林保护区的影响,建设单位拟于施工前调查鸟类飞行路线和栖息地方位,在施工期间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鸟类迁徙季节,同时合理布置施工路线,减少施工期对鸟类的影响;项目区域内保留20%以上的水面(其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作为鸟类觅食区,并定期投放鱼苗等作为鸟类食物的补充并制定包括营造鸟类停歇点和给予自然保护区相应的经济补偿等生态补偿方案;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和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妥善处理: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营运期的生活污水依托110KV升压站隔油池与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农田灌溉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站内树木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市政垃圾场集中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和服务期满后产生的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均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规范配备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为减轻光污染,项目采取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方阵倾角为10°的安装方式,太阳能电池选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的最外层为特种钢化光伏玻璃,透射比远大于反射比,反射率在0.05以下,且反射的光线主要以漫反射形式存在,造成的平行光反射导致的刺眼现象基本不存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