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化妆品塑料外包装200吨和化妆品塑料辅具16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化妆品塑料外包装200吨和化妆品塑料辅具16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
年产化妆品塑料外包装200吨和化妆品塑料辅具16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聚佳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车板镇南垌村委鸭公塘村1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化妆品塑料外包装200吨和化妆品塑料辅具165吨建设项目位于廉江市车板镇南垌村委鸭公塘村11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1°32′3.044″,东经109°48′18.579″,项目用地面积为4666.67m2,建筑面积为6186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4层生产车间,办公楼,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化妆品塑料外包装200吨、化妆品塑料辅具165吨。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ABS塑料粒、PP塑料粒、PS塑料粒、PE塑料粒、PC塑料粒、色母粒,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混料搅拌→注塑成型→检验→成品;不合格品→破碎→回用于混料搅拌工序。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60人,厂区不设食堂,不设住宿,年工作300天,1天2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含苯乙烯、苯、甲苯、乙苯)和臭气,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有机废气产生的工位及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含苯乙烯、苯、甲苯、乙苯)和臭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后,引至1套“UV光解+二级活性炭装置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8%),处理达标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破碎过程全密闭,仅开盖过程带出极少量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注塑工序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鸭公塘村污水管网排入鸭公塘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尾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