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信息
关于《廉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5-28 09:28:42
【打印】 【字体: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难问题,切实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廉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81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标准、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制定准入条件。制定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城镇居民、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准入条件和由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公租房供应对象的准入条件。

  (二)受理、审核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或者就业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初审,经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复审后,报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

  (三)申请材料提供。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四)其他有关规定。

  三、热点问题解答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要收取费用?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买卖?

  答:公共租赁住房是出租性质,不可以买卖。

  (三)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住多久?

  我们会对配租对象定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可以继续租用,复核不通过的要限期退房。且房管员会不定期进行查房,发现有转租、转借、空置或其他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的,将取消其住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解读途径和时间

  解读部门: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与《规定》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廉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