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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复审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5 1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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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永兴国际城公租房保障对象: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永兴国际城48幢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复审。请你们在2021年1月29日前,由本人携带复核资料(见如下所列)到我局八楼住房改革和保障股进行复审。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处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应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

  2、申请家庭的“户口簿”;

  3、所有家庭成员房屋产权证明宅基地证明(由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出具);

  4、“个人参保证明”(年满18岁的申请家庭成员,不论是否缴交社保必须提供,由市社保局出具),退休人员需提供一年退休金流水;

  5、外来务工人员(不是廉城户口)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务工合同

  6、是否拥有车辆证明(车管所出具,年满18岁的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

  7、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需提供此证及领取保障金的银行流水;

  8、以上所有资料除提供复印件外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6671683

 

      附件:廉江市永兴国际城公租房租赁名单.xlsx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