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号省政府令第181号)和《廉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廉府办发〔2019〕41号)的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李永标等192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6686872
附件:廉江市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名单.xlsx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