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15时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廉江市分公司青平客户服务中心在廉江市青平镇石圭坡村委会南便埇村路口进行维修架空光纤电缆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4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廉江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廉江市青平镇“9·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2位专家参与,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9月18日,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廉江市青平镇“9•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号,负责人是詹永雄,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下辖9个县区分公司、121个营销服务中心,有员工2000人,服务全市300多万用户,承担着党政军重要通信、应急通信、战备通信等重任,并向普通客户提供基础通信服务,拥有先进的电信设备和传输手段,建立起通达世界各地的立体化通信网络,是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和全业务通信运营商。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廉江市电信公司)成立于2003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号,负责人是苏华龙,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有员工12人,负责高桥镇、车板镇、青平镇光纤电缆维护等工作。
(二)事故发生地点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是在廉江市青平镇石圭坡村委会南便埇村乡道路口,路宽约4m,路面上方有一条沿着道路走向的电信光纤电缆架空线。工人维修的光纤电缆架空线作业点高5.2m,属于高处作业,须架设竹梯登高作业,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为了便于分析,重新架设竹梯,从还原的现场看,竹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
(三)事故死者情况
刘*生,男,汉族,48岁,1972年**月**日出生,是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维护班班长,住址是广东省廉江市青平镇府前路****号。
(四)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有关人员情况
1.邓*伟,男,汉族,46岁,廉江市青平镇人,是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2.邓*强,男,汉族,31岁,廉江市青平镇人,是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工。
3.陈*贵,男,汉族,52岁,廉江市横山镇人,是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光缆维修工。
4.李*文,男,汉族,52岁,廉江市龙湾镇人,是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巡查线路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和上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9月14日14时07分,廉江市电信公司10000号接到青平镇石圭坡村委会南便埇村陈*俊用户报障,青平镇石圭坡村委会南便埇村内电杆断裂造成用户线路故障,要求抓紧时间维修。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障碍号码为ADSLD2289229663的派工单安排邓*强和刘冬生处理该故障。9月15日15时左右,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员工邓*强和青平区域维护班班长刘*生去石圭坡村委南便埇村维修光缆故障。15时25分两人到达现场并开始作业,邓*强负责扶梯,刘*生负责上梯接驳光纤电缆。15时50分,刘*生作业时在梯子上站立不稳,从高处坠落,倒在乡道的水泥地上,导致耳朵出血。邓*强呼喊刘*生时,他已经没有了回应,但还能听到其呼吸声。随后邓*强拨打120和报告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邓*伟帮忙救援,并拨打电话报告班长林*峰。16时13分,120救护车到达现场把刘*生接走,邓*强留下保护现场。刘*生被送到廉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约17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处置和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员工邓*强于2020年9月15日15时55分联系抢救并向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邓*伟报告,邓*伟接报后,分别向廉江市电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曹*俊、客响维护部综合维护中心经理沈*新、客响维护部副经理麦*栋、综合部经理冯*丽、总经理助理林*松、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苏*龙汇报。廉江市电信公司了解情况后,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07〕370号)对事故信息报送的管理要求,立即将该事故的情况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汇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办公室副主任古*强带领两名安全管理员约18时30分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后,古*强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李*捷汇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上报事故情况。同时,廉江市电信公司向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接报后,廉江市应急管理局上报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廉江市电信公司和青平镇相关职能部门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能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经评估,事故应急处置得当、协调有序,没有造成次生事故。
(四)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廉江市电信公司积极与刘*生(死者)家属协商沟通,10月10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善后处置和理赔工作已经完成,双方再没有其它争议。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万元。
四、事故调查有关情况
(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报送事故信息情况
经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调查,认定该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07〕370号)的规定要求,按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二)廉江市电信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廉江市电信公司没有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够熟悉,廉江市电信公司对各客户服务中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维护班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在青平镇石圭坡村委会南便埇村路口架空光纤电缆维护作业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三)廉江市青平镇安全监管情况
经对青平镇政府应急办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分管通讯工作的领导调查询问,查阅镇政府安全生产资料台账,镇政府能按上级文件、政策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四)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刘*生(死者)于1993年8月到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五)医院抢救记录
经调阅廉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死者的抢救记录,登记如下:后枕可见一伤口,长约3.0cm,活动性出血,双侧瞳孔不等圆,右侧直径约3.0mm,左侧直径约3.5mm,对光反射迟钝。胸部可触及大面积皮下气肿,有浮肋,右第四指畸形,并可见一伤口,伤口渗血。诊断:重型颅脑外伤,创伤性气胸,多发性肋骨骨折。
五、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结合事故调查组调查情况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刘*生在上梯接驳光纤电缆时,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1,工作过程中在梯子上站立不稳,从高处坠落受伤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廉江市电信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青平电信客户中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刘冬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廉江市青平镇“9·15”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以下处理的建议:
(一)刘*生,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在攀登
竹梯的时候,没有系紧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依法不追究责任。
(二)廉江市电信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廉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廉江市电信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廉江市电信公司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07〕370号)等规定,对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报告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七、事故主要教训
廉江市电信公司没有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现场作业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存在侥幸心理。青平电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廉江市电信公司、青平镇和廉江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廉江市电信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员工要经过考核及格后才能上岗。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安全评价,根据专家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整改。
(二)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青平镇要举一反三,按照《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积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除事故隐患,并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廉江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存在的问题,结合《廉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