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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07-10 1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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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政务公开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主动公开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三)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调整及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办事结果等事项;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结果;

 (五)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七)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

 (八)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九)公务员的招录、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十)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处理办法;

 (十一)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十二)行政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一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二)利用机关网站、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三)通过印发文件、编印便民小册子分送有关单位及管理相对人等进行公开;

 (四)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工作证等进行公开;

 (五)在会议上通报;

 (六)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形式。

  四、主动公开的程序

 (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条例》要求明确公开类别、内容、形式、及公开时限;

 (二)备案。属部门编制的,报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级监察部门备案;市政府编制的公开目录,送湛江市政府备案;

 (三)编写公开内容送分管领导审核;

 (四)按便民原则设置公开载体;

 (五)按公开形式公开。公开事项发生变化需变更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公布并说明理由。

 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格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六、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政务主动公开制度的执行发问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