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活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印发《廉江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廉府办发〔2023〕53号),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3篇,发布(转载)政策解读7篇、政策图解3篇,网站共计发布稿件8786条,网站总访问量3359231次;通过“廉江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3条(含转载信息数),及时传递政府声音,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全年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三)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迁移到省集约化平台,实现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有关工作制度,牵头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我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切实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四)监督保障方面。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制定印发《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廉江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制度(试行)与信息发布审核细则的通知》(廉府办发〔2023〕49号),制定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检查台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更新政务新媒体推送信息。制定印发《廉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一是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民生关切的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解读方式;二是各级部门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变动较快、工作交接不够完善细致,存在人手紧缺、业务不够熟悉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标准,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更加注重提升政策发布解读治理和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前瞻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内质量和数据的“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