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廉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条例》为工作指引,将政务公开纳入法治廉江建设工作大局科学统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基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市认真组织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2021年,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量共计9413条,年访问量达3608495人次;“廉江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5条(含转载信息数),南方号发布信息71条;通过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市扶贫工作、减税降费、就业创业、民政、教育等信息299条,公布我市本级及市直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27条,发布(转载)规范性文件4篇、文件解读3篇、政策图解1篇,关键政务信息127条,及时传递政府声音,切实推进政务运行阳光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58件,认真做到答复及时、程序合法,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廉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廉江市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和《廉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表》,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切实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迁移到省集约化平台,实现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发挥好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个别单位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公开程序的严格性以及工作机制的协调性等方面做得不够,业务工作缺乏规范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更新和服务功能整合优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