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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水务局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2-13 1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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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陈明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83437

  办公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4号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wj/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全市水务工程的规划,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水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江河湖泊流域、防洪规划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统一管理和调配城乡水资源,负责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及监督实施;组织和指导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供水工作。

  (四)负责编制城乡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范围内的节水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做好水库移民来信来访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水库移民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组织培训。负责全市水库移民经费的计划、发放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扶持救济工作。

  (六)组织实施和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本市内的水事纠纷。

  (七)主管全市范围内河道、水库、滩涂和河堤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八)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九)主管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全市小水电的行业管理。

  (十一)主管全市水务和水库移民基本建设和工程管理。

  (十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三)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务行业政策允许的涉水规费的收取和监督使用。

  (十四)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管理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和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水文气象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组织耕地垦复,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活动和建设时,应事先征求市水务局意见,并会同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要将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现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将发现的问题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加强管理建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需市水务局出具专业性意见的,市水务局要及时出具,必要时可通知市水务局到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和勘验提供协助。

  市水务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供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城市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洪涝、干旱、冰冻和台风防御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中心工作和会议组织,承担文秘、机要、安全保卫、计生、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及综治与维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卫生、车辆管理、接待。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务党建、宣传、统战、工青妇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谢王兴

  (二)规划财务审计股。组织水务有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协助水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核、申报;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协助提出中央、省级、湛江市级及本级水利建设资金(含移民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承担水务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务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及绩效的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建议;承担水务系统统计工作。

  负责人:曾庆波

  (三)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全市供水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供水水源、水质监督管理等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负责人:曾俊源

  (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负责水务建设项目的立项复查、申报及审批与审核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的监督、技术指导、质监、质检、科技咨询、科学情报、招标投标等工作;组织对水利基建项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实施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调水等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组织和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和机电排灌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全市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水库、江河、海堤、大坝等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于婷

  (五)河湖管理股。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市实施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基

  (六)水土保持和农村水利股。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对全市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实施监测、规划和治理,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供水、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梁军

  (七)移民安置股(廉江市移民安置办公室)。拟订和执行移民安置政策、制度;拟定全市水库移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负责水库移民双转移培训就业基地管理;负责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调查;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安置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宇

  (八)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会同气象水文部门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及上报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人:颜已钦

  (九)水政执法股。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涉及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水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配合中央、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协助处理全市水事纠纷;负责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完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

  负责人:陈康杰

  (十)人事股(科技教育和纪检监察股)。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扶贫、殡改工作;指导本行业劳动保护和保险工作;拟定水务科技的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技术工种职称的评定;负责协助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龙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