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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财政局
来源:廉江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2-13 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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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李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22005

  办公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czj/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定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绩效评价、罚没收费、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

  (二)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和批复;拟定市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检查市级和乡镇财政管理;拟定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拟订财政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方案;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管征收国有资产收益,监督和管理罚没收费;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和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五)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安排研究,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参与制定对市属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财政收支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收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加强财政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将市财政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审计局,将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职责划入农业农村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房地产管理、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财政科研、财政信息化工作;负责财政文件汇编工作。

  负责人:阮汝锐

  (二)预算股。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 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和批复;拟定市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检查市级和乡镇财政管理;拟定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办理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检查。

  负责人:陈广源

  (三)国库股。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国库 管理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专户;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分析市级预算执行 情况;统一管理市级财政和市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指导下级总预算会计工作。

  负责人:曾博

  (四)综合规划股。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参与行政事业性收 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负责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决算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罚没财物收入; 对彩票市场及收益分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土地、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国有房产转让收入、 房改资金进行征收管理及实行财政监督。

  负责人:刘欣然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 行政、政法部门的公有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驻地武装警察部队经费补助、外事、外宣经费;负责对市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审核部门的年度预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

  负责人:邱其联

  (六)教科文股。负责教育、科协、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管理教育、科协、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档案及其他部门事业费;负责对市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人:谢栋

  (七)企业股。规范企业改革中的财务行为;负责全市企业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省市安排给我市企业各项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和追踪使用情况;对市级重大投资项目和投资分配提出意见;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缴管理;组织征缴市级国有企业有关收入;管理市财政粮食风险基金国企改革资金等专项资金;负责生态环境、应急、招商、科工贸和信息化、二轻、供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商业服务中心、物业等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和资金的拨付。

  负责人:吴琨鹏

  (八)外经金融股。执行涉外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管理;负责拟定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世界银行贷款在我市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吴琨鹏

  (九)监督检查办公室。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局内各股(室)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市财经监督工作。

  负责人:伍召

  (十)经济建设股。参与编制市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参与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结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进行检查、监督和效益分析;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负责人:梁永超

  (十一)农业股。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全市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重大制度的制定;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参与管理和分配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制定农口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参与制定预算编制需考虑的政策因素;提出农口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对农口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日常动态监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农口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潘涛

  (十二)绩效评价股。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实施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建立事前审核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事中、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预算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库,指导、管理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开展财政支出分析工作。

  负责人:黄雄

  (十三)会计法规股。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社会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审批、管理全市代理记账 机构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有关地方税收措施的拟定。依法提出地方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等方面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春碧

  (十四)社会保障股。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相关工作,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建议;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级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负责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残联、技工学校、卫生学校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管理;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和监督使用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障基金; 对所管辖预算单位及所属机构资金财务进行管理,监督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

  负责人:钟小琴

  (十五)纪律检查监察室。参与制订财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监督执行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行政监察和纪律、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财政队伍职工行政和党内处罚工作。

  负责人:罗为文

  (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负责人:林韬

  (十七)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财政所的机构编 制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考录、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因公因私出国 (境)报批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黄石冰

  (十八)资源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更新、土地储备、应急管理、消防、地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与利用、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国家公园建设、林草湖管理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自然资源出让收益和部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

  负责人:刘永红

  (十九)政府债务股。承担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定、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承担全市政府性债务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珍娣

  (二十)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负责人: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