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陈展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94142
办公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中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14-15楼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gdljjjkfqglwyh/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制订和公布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主园区、金山产业集聚地和沙塘产业集聚地)和塘蓬家居建材产业园等经市委、市政府授权管辖范围(以下统称高新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二)制订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投资者在高新区的投资项目。
(四)协调编制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协调高新区范围内土地依法征用的有关事项,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初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进行初审及办证后资料备份。
(五)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报建、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资质验证进行管理。
(六)对高新区内不动产(土地、厂房、商住楼盘、办公用房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交易、租赁等方面管理事项进行初审。
(七)负责高新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对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八)统筹和管理高新区内的财税工作。夯实财税基础,规范财税工作,防范财税风险,强化财税管理水平,为加快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九)统一领导、规划和管理高新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交通、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绿化、亮化、环卫、劳动保障、卫生健康和社区等公共事务。
(十)领导区内经济发展事务,联系海关、商务等单位做好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对技改、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惠企资金进行审核。
(十一)负责对高新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分析、预测高新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二)对高新区内的治安、应急和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管理。
(十三)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负责高新区(不含属地农村)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城市监管等方面以及经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组、党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工青妇、印章、电子政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固定资产分配管理、会务、后勤保障、公务车辆安排的统筹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含大小事记)、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内部绩效评价,做好奖惩和劳资工作;负责做好高新区党建、纪检监察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执行国家相关财政、税收、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管委会财务运行、资金筹措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各类财政性资金的依法使用;负责管委会日常收支、接待、资产账目管理和各项审计工作;负责社保扩面、财税考核工作;制定融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麦欢欢
(二)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高新区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园区建设有关措施;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审查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预结算、合同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重大项目建设;根据授权负责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土地房屋征收安置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协调开展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等工作;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林富惠
(三)经济发展与招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高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区产业有关措施,统筹协调高新区产业发展布局,指导产业发展;负责对高新区投资规模进行预测、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根据授权审批、核准或备案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有关措施,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项目的洽谈、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代理制和招商引资有关奖励制度的落实;负责高新区项目落地审批和筹建工作;负责廉江小家电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进驻的各类产业服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制订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工作;负责深化产学研合作计划,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负责指导和推进有关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协作和交流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负责制订人才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并负责安排和管理国家、省及市科技部门的科技专项经费;负责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成果、产品,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优化投资环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引进。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湛江市及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负责高新区工业、限上、固投等统计工作;贯彻实施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监测、分析高新区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行业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负责高新区各类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受理企业相关投诉,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指导、协调高新区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钟礼择
(四)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的治安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高新区的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负责高新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等公共事务;负责高新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对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管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对外来单位、团体、企业的参观、考察等需求进行预约登记后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接洽;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韩成国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在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下依法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分析、预测高新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监督检查高新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高新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高新区专职消防队开展日常训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负责高新区(不含属地农村)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城市监管等方面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调查处理高新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依法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查处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负责对高新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高新区内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商贩进行清理、管控;对破坏或者影响区容区貌和环境卫生、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进行查处;负责对在高新区违法倾倒各类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负责高新区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占用绿地、砍伐和移植树木、户外广告设置和取土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侵占高新区道路及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配合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高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