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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人民政府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2-1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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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负责人:陈明波 镇委书记,黄水秀 镇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526881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石城路283号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sczrmzf/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辖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推动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资”管理、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三农”服务体系,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及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财政、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土地流转、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农村供水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圩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财务审计、监督考核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对机制,做好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防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做好综治、信访、法治建设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上级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执行上级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机制,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居)务公开,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动员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辖区各单位的财务活动。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执行,统筹本镇财政工作,负责本镇财政收支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确保本镇财政平稳有序。

(十)做好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承担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协调工作。

负责筹备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驻本镇各级人大代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志益;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雨萱;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按权限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负责村(居)务监督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麦春景;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点企业培育指导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负责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服务业统计、审计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郑剑超;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按权限负责教育、体育、民政、老龄、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旅游、文物、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完善“三农”服务体系。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美清;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做好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村(社区)戒毒、禁毒等工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按权限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悦;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防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周明;

      (八)规划环保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镇管理、村镇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承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村镇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征地拆迁、土地储备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工程招投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按权限负责和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做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林业开发管理、渔业、水利、水库移民、农村供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旅游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建立健全河长制、林长制以及田长制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按权限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人:邓号东;

(九)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权限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会同相关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分别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日常工作分别由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

负责人:江超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