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廉江市扶持制造业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缓解我市制造业企业贷款到期“转贷难、转贷贵”的痛点问题,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19年8月1日印发了《廉江市扶持制造业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要求:“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财务救助”,“帮助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困”。2016年7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支持各地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和保险的增信分险作用”。
(二)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的政策要求。为降低中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省政府鼓励各地市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对试点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由资金池提供转贷周转资金。
(三)积极响应我市制造业企业呼声的迫切需求。商业银行抽贷、断贷或降低续贷额度,民间转贷资金成本高昂等问题严重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我市民营企业家多次通过政协提案、领导调研等渠道呼吁政府建立转贷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实实在在解决“转贷难、转贷贵”的痛点问题。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10章、31条,分别为总则、资金安排、管理机构、扶持对象、合作银行、资金使用、资金账户监管及资金流转管理、资金使用流程、风险管理、附则。
(一)扶持对象:
1.经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审核并批准入库的廉江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合作银行同意续贷,同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专项资金安全。
(二)合作银行:
1.在廉江市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且有一定信贷审批权。
2.同意为每一笔转贷项目出具书面承诺函(承担转贷操作合法合规、专项资金安全的责任,无条件承担按时足额归还专项资金的责任)。
(三)资金使用:
1.单笔限额在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且不超1000万元;
2.使用期限不超过7天;
3.第1、2天,按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第3-7天按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计算。
(四)业务流程。
廉江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建立企业库→企业向银行申请转贷→银行审批同意续贷并出具承诺函及次月项目清单→粤财公司对转贷项目进行条件符合性审核→廉江金融局下达次月项目名单→转贷操作(企业预缴资金使用费、与粤财公司签署《委托担保承诺函》、缴纳担保费,粤财公司将专项资金转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办理归还原贷款和续贷,将资金按时足额转回专项资金账户)→资料归档。
(五)单笔专项资金流转流程。
1.账户。粤财公司与廉江金融局在合作银行开设专项资金共管账户(A账户)、合作银行内部账户(开户名为合作银行,B账户)、企业在合作银行开设的账户(开户名为申请企业,C账户)
2.单笔资金流程流程。→粤财公司将专项资金从A账户转入B账户→合作银行用该笔专项资金办理企业原贷款的还款→合作银行将续贷资金从B账户转入C账户,向企业发放续贷资金→合作银行从C账户划扣续贷资金,转入A账户,及时足额归还专项资金。
三、《管理办法》的重要情况说明。
(一)业务合规性。
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银行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承贷银行保证续贷的企业提供临时性周转的财政专项资金,该类扶持政策符合中央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精神。
《管理办法》在起草时,同时征求了银保监局湛江分局和人民银行廉江市支行的意见,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和肯定。
(二)受托管理机构选取。
受托管理机构粤财公司是省市共建的湛江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粤财公司托管专项资金,接受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指导,发挥政府性担保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转贷运营和转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转贷难、转贷贵”问题,同时可依托该司粤财控股大平台,为我市企业融资、发债增信等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三)财政资金安全性。
专项资金由市金融工作局总体监控,粤财公司开设独立账户存放专项资金,与粤财公司其他资金隔离,独立核算管理。
专项资金在转贷使用中所有操作环节的合规性,以及专项资金按时、足额转回专项资金账户的责任均由合作银行承担。对于市金融局批准的转贷项目,粤财公司将专项资金转入合作银行指定的专门账户(开户名称须为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负责办理续贷(包括企业原贷款的还款、新贷款的放款),并将专项资金从企业账户划扣,按时、足额转回专项资金账户。
廉江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