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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9-16 1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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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原《廉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受理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于2019年5月27日由廉江市人民政府颁布,该办法是我市城区公租房规划、房源及资金筹集、配租、准入、退出、维修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租房管理日趋完善,特别是近年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的政策陆续出台,原办法已不能适应公租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制订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公租房管理实际,加强住房保障对象的救助力度,对发挥政府“兜底”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办法》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办法》主要完善了城区公租房房源筹集、资金来源、住房保障申请标准、准入退出等相关规定,增加了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明确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相互之间审核职能。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实现对各类住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提高城区公租房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及准确性。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二)《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12〕12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

  (四)《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公租房管理办法》(湛府规〔2021〕4号)

  三、修订主要内容说明

  (一)本《办法》增加了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保障对象,并相应设置了申请条件,明确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申请条件。

  (二)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申请审批流程,明确各审核单位的职责。

  (三)明确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资产限额及审批标准。

  (四)优化相关公租房申请材料,提高审批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五)完善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

  (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针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困难群体有了进一步规定,填补了这方面空白。

  (七)增加了“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在配租时优先安排。


       附件:廉江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流程

廉江市城区公租房申请流程.jpg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http://www.lianjiang.gov.cn/zwgk/zfwj/content/post_1668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