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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江市扶持实体经济企业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解读
来源:廉江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21-01-28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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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我市实体经济企业贷款到期“转贷难、转贷贵”的痛点问题,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工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我市于2019年8月出台了《廉江市扶持制造业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一年运营情况,结合实际需要,现对《廉江市扶持制造业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部分修改,以扩大合作银行、扩大扶持覆盖面和规范运营,修改后文件名称为:《廉江市扶持实体经济企业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修改的背景

旨在有效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市企业资金周转可能面临的风险,切实解决企业归还贷款困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银企良好合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转贷资金的来源、扶持范围、使用期限、使用费率和各参与部门的职责。通过扩大合作和支持范围、放宽单笔转贷额度、降低转贷成本、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确保转贷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防控风险,更好地支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企业融资发展。

二、《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共10章、30条,分别为总则、资金安排、管理机构、扶持对象、合作银行、运作方式、操作流程、监管事项、风险管理及附则。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地在廉江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小升规”培育库企业、外贸出口备案企业和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的实体经济企业。

(二)合作银行

在廉江市注册成立或在廉江市设立的分支机构银行可申请合作。专项资金合作银行应当向廉江市扶持实体经济企业转贷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与粤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三)资金使用

1.单个转贷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金额应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放贷)额度以内,且不超过5000万元。

2.同一银行内转贷业务专项资金单笔使用时间不超过10天。跨行转贷业务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3.专项资金使用的前5天,每天使用费按央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计算(计算至天);超过5天的,从第6天开始的每天使用费按央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两倍计算(计算至天)。

(四)业务流程

企业(于贷款到期30日前)向银行申请转贷→银行审批同意续贷→粤财公司对转贷项目进行条件符合性审核→廉江市金融工作局备案→转贷操作(企业预缴资金使用费、与粤财公司签署《委托担保承诺函》、缴纳担保费,粤财公司将专项资金转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办理归还原贷款和续贷,将资金按时足额转回专项资金账户)→资料归档。

(五)专项资金流转流程

粤财公司将专项资金从A账户转入B账户→合作银行用该笔专项资金办理企业原贷款的还款→合作银行将续贷资金从B账户转入C账户,向企业发放续贷资金→合作银行从C账户划扣续贷资金,转入A账户,及时足额归还专项资金。

三、《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主要亮点

(一)扩大扶持范围

《管理办法》修改前的扶持范围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修改后,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小升规”培育库企业、外贸出口备案企业和市重点项目管理的实体经济企业列入扶持范围。

(二)降低转贷成本

修改前,专项资金使用的前2天按基准利率计算,第3天起按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修改后,专项资金使用的前5天,每天使用费按央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计算;超过5天的,从第6天开始的每天使用费按贷款基础利率(LPR)两倍计算,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转贷成本。

(三)简化审批流程

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将原《管理办法》审核企业准入流程改为由相关单位提供名单,并将银行与粤财公司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减少企业申报资料。

(四扩大转贷限额

修改后,单个转贷项目使用专项资金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设置政策支持跨行转贷业务,跨行转贷业务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廉江市扶持实体经济企业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