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权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1号)要求,市残联牵头组织起草编制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1号)。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廉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主要是对我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康复救助对象;二是明确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三是明确康复救助工作流程;四是明确经费保障;五是明确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及管理;六是明确康复服务专业人员;七是明确康复救助监督与管理等。
四、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市残联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向市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函征求意见,于2020年8月7日至8月14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该《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十三届第15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十六届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同意。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廉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