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廉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决策部署和湛江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市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根据湛江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5年廉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588.0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4.44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47.06亿元,下降8.7%;第三产业增加值296.58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4.6:25.0:50.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59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5964美元),增长1.2%。
202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86.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4.35万人,农村人口132.42万人。2025年,全年出生人口1.26万人,出生率9.16‰;死亡人口0.81万人,死亡率5.90‰;人口自然增长率3.26‰。年末常住人口138.0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2.10万人,农村常住人口85.9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7.73%,比上年末提高1.65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9.0%,比上年下降0.9%。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下降0.2%;在食品类中,粮食上涨0.1%,鲜菜下降0.1%,畜肉上涨0.3%,禽肉下降0.8%,水产品下降1.6%,蛋类下降0.8%,鲜果上涨2.6%;衣着上涨0.2%;居住下降2.5%;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通信下降4.2%;教育文化娱乐下降0.4%;医疗保健上涨0.5%;其他用品及服务上涨2.5%。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459人,比上年增长28.6%;失业人员再就业5424人,比上年增长44.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6人,比上年增长22.1%;促进创业数519人,同比增长27.2%。
2025年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9.35万户,比上年增加2.86%。其中,存续各类企业1.75万户,存续个体工商户7.45万户,存续农民专业合作社0.15万户。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16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0.31万户、个体工商户0.84万户。
二、农业
2025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3.1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农业产值129.9亿元,增长1.4%;林业产值9.5亿元,下降1.7%;畜牧业产值45.5亿元,与去年持平;渔业产值32.9亿元,增长4.7%;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5.4亿元,增长18.6%。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7.27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水果种植面积52.24万亩,增长0.2%;甘蔗种植面积4.51万亩,增长7.5%;蔬菜种植面积65.78万亩,增长0.6%;茶叶种植面积3.77万亩,增长0.4%。
全年粮食产量44.4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水果产量60.52万吨,增长9.0%;甘蔗产量23.75万吨,增长10.9%;蔬菜产量122.34万吨,增长2.1%;茶叶产量9463吨,增长0.3%。
全年肉类总产量14.99万吨,增长2.5%。其中,猪肉产量12.12万吨,增长5.7%;牛肉产量2121吨,下降29.3%;禽肉产量2.62万吨,下降6.8%。水产品产量17.73万吨,增长1.0%。
全年水产品产量17.73万吨,比上年增长1.0%。其中,海水产品12.56万吨,增长5.5%;淡水产品5.16万吨,下降8.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7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11.0%。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下降12.9%,重工业下降8.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0.7%,股份制企业下降12.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64.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74.4%;分门类看,采矿业下降2.1%,制造业下降15.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3亿元;实现利税总额4.6亿元;亏损企业55家,亏损额1.5亿元。
全年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在库建筑企业50家,比上年增家7家;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7.87亿元,比上年下降22.2%;建筑业增加值86.19亿元,下降16.1%。
四、服务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5.55亿元,增长1.6%;批发零售业增加值75.54亿元,增长8.7%;住宿餐饮业增加值6.93亿元,增长0.8%;房地产业增加值49.21亿元,增长3.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14.00亿元,增长9.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34亿元,增长10.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0.90亿元,增长1.2%。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73亿元,比上年下降4.4%;利润总额-3034万元。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数6.75万户,下降5.2%;移动电话用户140.67万户,增长0.5%;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32.70万户,增长1.9%。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9.28亿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项目投资150.65亿元,增长4.3%;房地产投资8.63亿元,下降12.1%;工业投资118.66亿元,增长6.8%。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2.19亿元,下降6.7%;第二产业投资130.45亿元,增长16.2%;第三产业投资26.64亿元,下降32.9%。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0.59万平方米,增长7.1%,商品房销售额13.43亿元,增长16.7%。
六、国内贸易
2025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40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销售额0.84亿元,比上年增长39%。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通讯器材类增长229.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8.4%,饮料类增长3.3%,书报杂志类增长0.8%,中西药品类下降2.5%,日用品类下降2.7%,石油及制品类下降3.4%,粮油、食品类下降7.8%。
全年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4%;零售业销售额增长7.0%;住宿业营业额下降1.2%;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1%。
七、对外贸易
据海关统计,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8.2亿元,比上年下降76.8%。
八、财政、金融
全市三级库财政收入35.06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89亿元,增长4.8%;税收收入10.27亿元,增长2.3%。其中,增值税4.55亿元,增长3.5%;企业所得税1.65亿元,增长51.7%;个人所得税0.42亿元,增长20.5%;资源税0.22亿元,增长0.3%;城市维护建设税0.62亿元,下降1.1%;土地增值税0.93亿元,增长13.2%;契税0.59亿元,下降21.4%。非税收入11.62亿元,增长7.2%。
全市公共财政支出89.50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亿元,下降3.4%;公共安全支出2.93亿元,增长8.6%;教育支出25.21亿元,增长14.0%;科学技术支出0.12万元,增长94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4亿元,增长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亿元,下降11.2%;卫生健康支出15.42亿元,增长86.7%;节能环保支出0.30亿元,下降7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7亿元,增长4.6%;农林水事务支出9.14亿元,下降34.8%;交通运输支出1.57亿元,增长3.40%;住房保障支出3.04亿元,下降7.6%。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16.49亿元,增长2.6%,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2.39亿元,增长9.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98.36亿元,增长11.2%。
2025年全年保费收入8.61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人寿保费收入3.79亿元,比上年增长4.1%,占全年保费收入比重44 %;财产保费收入4.81亿元,比上年增长9.1%,占全年保费收入比重56%。赔付支出4.41亿元,比上年增长23%,人寿赔付支出0.96亿元,比上年增长9%,财产赔付支出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
九、教育和科技
廉江市有中小学(幼儿园)592所,其中公办学校302所(含完全中学9所、初级中学44所、小学218所、幼儿园31所)、民办学校287所(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2所、幼儿园284所)、特殊学校1所,另有中职学校2所。全市共有在校学生328636人,包括在园幼儿54207人、在校小学生148525人、在校初中生81220人、在校高中生32675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70人、在校中职学生11639人。
全年通过高新技术认定企业10家,21家企业入库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
全年获授权专利773件,同比增长3.48%,其中,发明专利28件,实用新型专利134件,外观专利611件。
十、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持续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成图书馆分馆21个,服务点79个;文化馆分馆21个,服务点66个。13件群众文艺作品参加省、湛江市2024年度群文作品评选活动,获湛江市级二等奖4件、三等奖1件。儿童剧、粤曲、评书3件作品参加2025年湛江市少儿艺术花会选拔赛,均获得三等奖。举办广场舞、成人舞蹈等培训班36次,推动廉江文艺小分队进基层演出活动42场,指导廉江市大中型文艺晚会下基层活动10场。三馆一院(剧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累计开展陈列、展览、宣教、讲座、公益电影等各类活动1792场次,共计服务群众112万余人次。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地复查不可移动文物422处,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2处。持续推动非遗项目发掘保护传承,调研与挖掘新非遗项目8项,河唇鱼头汤制作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湛江市级非遗项目名录;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非遗图片展览进校园、进景区及社区巡展活动36场次,服务观众12.6万人次。廉江非遗舞蹈《舞鹰雄》荣获第八届“我最OK”广东全民才艺大比拼总决赛金奖。
2025年,我市共接待游客约924万人次,旅游收入80.4亿元,分别增长2.5%、2.4%,均创历史新高。廉江市入选“全国县域文旅融合发展潜力100强”榜单。安铺骑楼老街旅游景区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廉江工业之旅”入选广东省第三批工业旅游精品线路。4条旅游线路入选广东滨海城市四季主题自驾游精品线路。明悦居乡村酒店建成开业,龙健酒店主体封顶,碧桂园观澜府五星级酒店、安铺顺发古镇风情街项目等重点文旅项目动工建设,万亩植物园文旅综合体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2025年广东安铺端午龙舟赛暨美食集市文化节、2025年廉江荔枝推介大会、廉江旅游文化美食周、廉江月饼美食文化周、2025廉江红橙产业大会。
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25个(所),其中,医院2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8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门诊部(诊所)291家,村卫生站470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6 个,其他机构 3 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0394人,卫生技术人员8564人,全市执业(助理)医师2822人,注册护士4127人,全科医生95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4人,每千人注册护士2.99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6.89人。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8436张,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6.1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615.77万,医院162.87万人次(其中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23.39万,民营医院诊疗人次39.49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1.63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0.96万人次,诊所、村卫生站126.5853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7万人次。
举办承办2025年广东省女子篮球联赛、2025年广东省男子篮球联赛湛江主场赛事、2025年“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赛、2025年廉江市自行车骑游活动、首届“百BA”广东百家姓篮球赛(廉江赛区)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8场。向湛江市输送体育苗子15名;初选各类体训项目学生109名;注册游泳运动员14名和田径运动员9名。廉江籍运动员王威东以总成绩265公斤斩获2025年亚洲举重锦标赛冠军、以总成绩271公斤获得十五运55公斤级男子举重亚军;龙邓喜获得2025年自由潜水男子动态无蹼FFS1-FFS2级决赛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黄诗雨获得2025年成都世运会自由潜水女子动态有蹼FFS1-FFS2级决赛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
十一、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74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6813元,增长3.7%;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7522元,增长4.2%。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85万人,比上年增长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78万人,与上年持平;职工失业保险人数6.55万人,增长3.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4万人,下降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1.76万人,下降0.6%。
年末全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2782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8162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951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621万人,享受高龄补贴48523万人。
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36张,收养人员186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3个。
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506.64万元,筹集本级福彩公益金460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86.27万元。
全年结婚5804对,离婚1657对。
十二、环境保护
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96.6%,位居湛江市前三位。九洲江排里、营仔和鹤地水库渠首3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水质标准,达到优良水平,水质保持稳定。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认可,将其作为2025年第四季度“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成功典型案例全省推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雷州青年运河山里)水质达Ⅲ类标准。新民镇许村仔(国家级)、新民镇大路边村和吉水镇大窝村(省级)3个农村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评估。全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固体废物管理规范有序,工业领域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达标率均实现100%,全面达成管控目标。全市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4dB(A),昼间城市道路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5dB(A)。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2025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产业及行业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增速为可比口径。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6.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关指标增速为自然口径。
8.本公报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小数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电信数据来自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公司;外贸进出口总额数据、科技数据来自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保险业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廉江监管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市场主体、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低保人数、社会服务业机构、福利彩票、婚姻数据来自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环境监测数据、水体治理数据、垃圾处理数据来自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廉江调查队。